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考生填報志願時,在考生志願卡中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錄取院校志願下面都設有“如上面志願的院校未錄取,是否願意服從到其他院校”一欄。設置該欄的目的是爲了增加考生被錄取的機會。每一批次錄取院校有幾十所甚至上百所,考生最多隻能填寫十所左右院校,有的考生不切實際地把志願選報得較高,不能處理好各個志願的“梯度”關係,第一志願落選後,第二、第三、第四志願也相繼落空,倘若不設置這一欄目,這部分考生的分數雖然上了該批次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也不能被錄取。
市高招辦提醒廣大考生,對“是否服從分配”一欄,考生應積極考慮,如果考生填報了批次服從調劑志願,當該考生所填報的批次順序志願沒有被錄取,則還有機會參與該批次尚有招生計劃院校的錄取。如果隨意填寫,或什麼都不填,將會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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