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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法庭”就設在這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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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羈押治療所 |
今日,武漢首名因涉嫌犯搶劫、盜竊罪的艾滋病人烏剛(化名)將受審。據悉,庭審艾滋病嫌疑人,這在我省尚屬首例。
據瞭解,此案將由漢陽法院審理。檢方指控,烏剛共搶劫作案4次,劫得財物價值4900餘元;盜劫作案8次,盜得財物價值2.2萬餘元。其辯護律師由湖北泓峯律師事務所律師弓躍峯義務出任。審案法庭臨時設在距武漢市中心40公里處的臨時羈押治療所。
“特別法庭”設在臨時羈押點
據瞭解,25歲的烏剛因多次持刀搶劫、盜竊作案,甚至以艾滋病要挾受害人和警方,屢被無奈釋放。去年10月,經公安部、省公安廳批示,武漢警方開全國先河,在距市中心40公里一處山腳下專門闢出臨時羈押治療所對其予以關押,抽調7名民警看守。
今日庭審將在臨時羈押地進行。羈押地在一座3層樓房的底層,約5米長的走廊將4間小房隔開。走廊一側爲兩個監室。監室約12平方米,繼烏剛後,另一名艾滋病犯罪嫌疑人今年4月也被關押於此,兩人各處一室。看守民警實行48小時輪班制,每天有3名幹警值守,早晚兩次入室消毒,對嫌疑人的生活垃圾、醫用品定點焚燒,併爲嫌疑人生火做飯。
記者昨日看到,警方正協助安裝一臺臭氧殺毒設備。據介紹,今日庭審時烏剛將在監室內聽審,法官、控辯雙方在監室門口走廊上各佔其位。
審判之後有難題
●如無罪釋放,繼續危害社會怎麼辦?●如罪名成立,他該到哪兒服刑?
據介紹,烏剛受審的“焦點”不在審理,而在審理後怎麼辦。
辦案民警介紹,烏剛在被刑拘前,曾手持針管在街頭“擂肥”,誰如不從,他就用針管先扎自己,再扎向別人,以此相威脅,鬧得四鄰人心惶惶。此次如無罪釋放,萬一攜有艾滋病的他繼續危害社會,怎麼辦?
律師弓躍峯說,如指控罪名成立,烏剛可能會被判3-10年有期徒刑;但問題是,他該去哪兒服刑?武漢目前尚無收監艾滋病犯人的監獄,全省也沒有哪座監獄具備相應收監條件。
武漢市公安局監管處副處長方國華說,這些問題確有必要引起重視,武漢既然在設立羈押點上開了全國先例,那麼後期的審判、執行也應及時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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