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一位76歲的老人顫抖着走進成都市總工會尋求援助。據瞭解,他苦心經營長達十年之久的商鋪在租給別人後,竟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物管公司拆除,甚至連拆遷賠償的協議都是物管公司與租賃人私下籤訂而自己毫不知情。捧着當年簽訂的鋪面“受益合同書”,老人雙手不住地顫抖,“我合法擁有的鋪面一下子全沒了,既沒有人通知過我,更沒有人給我任何賠償,爲什麼……”
1994年簽訂的“協議書”成一紙空文
樂永亨老人手持“協議書”到市總工會求助
樂永亨老人與物管公司方交涉
助學勞模的鋪面變了天井
據瞭解,老人名叫樂永亨。他不僅是省級勞動模範,而且長期熱心助學。十年來,老人先後爲成都市二環路建設和府南河工程捐款達十多萬元,爲貧困學生捐款近40萬元。今年初,他又爲成都市的貧困學生捐出5萬元助學金。
樂老告訴市總工會接待人員,1994年,自己在成都市荷花池東一區文體商城買下四個鋪面,十年來起早貪黑靠做點小生意養活自己。今年初,考慮到年事已高,他將全部鋪面出租給一名叫胡小紅的人,自己則倚靠租金生活。
2004年5月26日,許久沒有出門的樂老回到文體商城,打算看看自己四個鋪面的經營情況。剛走到攤位附近,本來輕車熟路的他竟以爲自己走錯路了:原來,他在市場依法擁有的四個攤位現在僅剩下一個,其餘三個變成了天井。
“我的鋪子哪去了?”樂老一片茫然,他趕緊找到承租人胡小紅詢問情況。胡小紅說,另外三個攤位是市場管理方要求拆掉的,與她無關。何況她與樂老簽訂的是三年租賃合同,合同期間攤位應該完全由她管理。“反正我每個月照樣給你租金就行了嘛,一分錢又不會少你。”看着振振有辭的胡小紅,樂老氣得一時說不出話來。他告訴記者,“她租了四個我的鋪面現在只給我剩下一個,三年以後我怎麼辦?”
氣憤不已的樂老立即找到了市場管理方宏正公司瞭解情況。宏正公司告訴樂老,公司已經與承租人胡小紅簽訂了拆遷賠償協議,並已補給承租人十三平方米的攤位,樂老如要求賠償,必須先與承租人終止合同再說。
難道沒有經過業主同意,物管就能擅自進行攤位拆遷?難道承租人都能得到補償,而業主卻什麼都得不到?接下來的近一個月時間,70多歲的樂老天天頂着烈日在市場、承租人、管理方之間反覆奔波,卻被互相推諉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
6月14日,萬般無奈的樂老終於走進了成都市總工會法律工作部的大門。
拆遷賠償物管公司籤的糊塗約
接到樂老求助後,成都市總工會當即組成維權小組趕到文體商城瞭解情況。據瞭解,樂老的承租人胡小紅原是商場的租賃大戶,她一個人在商場內就租賃了近二十個攤位。當問及與樂老的糾紛時,胡卻連喊冤枉。她表示,管理方賠的“十三平方米攤位”只是一個小通道,而且這個小通道並不是賠償樂老三個鋪面的,而是賠她自己在被拆商鋪內搭建的“閣樓”。
此後,荷花池市場東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一位姓鄭的負責人又告訴記者,以前在文體商城內攤位擁擠,幾個天井內全都設有攤位。按有關方面要求,天井屬公用位置,不能設攤位,市場方在改造時需要拆掉天井處的攤位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在談到賠償問題時,鄭姓負責人認爲,這是拆遷時物管(宏正公司)違規造成的惡果。宏正公司沒有徵求樂老同意,而是直接與“鑄誠百文商城”法人代表的愛人關鑄誠談的賠償協議。“從法律上說,拆遷人在進行拆遷時應該徵求所有權人的同意,並與其簽訂賠償協議,沒有理由竟對承租人進行補償。承租人揹着所有權人擅自簽訂拆遷協議,已經單方面違約。”而且,“鑄誠百文商城”搭建的閣樓本身就是違章建築,不應該給予賠償;即使要賠償,它是在樂老所有的攤位基礎上搭建的,其租金按理應雙倍支付給樂老,賠償也應該由樂老獲得。
此後,工會維權代表試圖聯繫市場物管宏正公司,卻遭到了拒絕。
拆遷公告能免除告知義務嗎
6月15日上午,在成都市總工會的要求下,宏正公司東一區物管會辦公室主任楊忠來到了市總法律工作部接受調解。
楊忠表示,拆遷是爲了維護市場的消防安全。樂老的不知情,公司方並沒有告知義務,“我們曾在今年2月13日在媒體上刊登了公告,要求業主於2月20日前到管理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並聲明過,若逾期未到,我們就視爲業主同意對攤位進行改造和裝修的實施方案。”
但樂老表示,自己並沒有看到這則公告,而且自己的身份證、地址、電話物管方都知道,現在物管方怎麼能一句話就推卸掉所有責任呢?
對此,成都市總法律工作部部長李永惠也認爲,樂老是一直住在成都人,就算無電話,通過身份證和地址,甚至只要聯繫一下承租人胡小紅,要想找到樂老都非常容易。而公告形式只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人,不適用於樂老。因此管理方不應以此爲由強行拆遷,而且拒絕補償。
李部長告訴對方,按合同法和相關慣例,出租攤位如果被拆遷則出租合同自行終止,所交租金由出租方按未滿天數退還給承租方,對於標的物變更後的出租事宜,應另行簽訂合同;拆遷應徵求所有權人同意,並與其簽訂賠償協議。
經過一上午的爭執討論,物管方辦公室主任楊忠最終表示,回去後將通知公司儘快處理解決此事。並與成都市總工會代表約定,明日上午,與經辦人一道協商解決。屆時四川新聞網將對此事繼續追蹤報道。
編後語
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一位省級勞動模範,一位長期關心成都公益事業和熱心助學的老人,當他顫抖着走進成都市總工會尋求援助的時候,他心裏都想了些什麼?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知道的是,就是這位老人,他苦心經營長達十年之久的商鋪在租給別人後,竟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物管公司拆除,甚至連拆遷賠償的協議都由物管公司與租賃人私下籤訂而自己毫不知情。對於這一問題,你都有什麼樣的看法?我們歡迎廣大網民撥打四川新聞網熱線電話028-86512862,或者參與我們的論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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