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4歲的北京市出租汽車司機李平蘋,自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連續多次殺害歌廳賣淫女,並在自家中將賣淫女屍體肢解,製造出轟動京城的特大殺人碎屍案。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5日將李平蘋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據法院介紹,李平蘋是北京市一家出租車公司的司機,曾因犯流氓罪被判處管制1年,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2002年11月至2003年4月,李平蘋先後將4名女青年誘騙至家中,將4名女青年殺死,並用尖刀將其中3名碎屍,後掩埋滅跡,手段極其殘忍。
法院還查明,李平蘋曾經在北京某保健食品公司任鍋爐工,期間因違反工作紀律和工作消極被辭退後,對公司經理宋某不滿,於1995年5月的一個夜晚,攜帶尖刀闖入宋家,將宋及其妻子、12歲的女兒殺死,並放火將宋家點燃。此外,李平蘋於1995年4月某日晚,在海淀區香山附近,見一戶人家家境富裕而產生嫉妒,趁該住戶家中無人,縱火將該住戶九間房屋燒燬。
記者從警方獲悉,李平蘋性格內向孤僻,平時很少與他人交流,沒有朋友,也沒有業餘愛好,整天除了開車,就是回家睡覺。李平蘋殺害的4名女青年均爲歌廳小姐,李平蘋在審訊中自稱,所以要殺“小姐”,是因爲她們掙錢比他容易。他還交待,每次作案,他都是在歌廳門前等待機會,將歌廳小姐帶上出租車,事先談好價錢後將小姐拉到自己家,完事兒後將賣淫女殺害,並在家中肢解就近掩埋。去年北京警方在李平蘋家附近的一空地相繼挖出4具女屍,其中一具女屍相對完整,另外3具女屍均被肢解。在挖掘現場,李平蘋表情卻異常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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