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女士託老姐妹徐某在瑞士的女兒代爲尋找一個有錢的外國人,意欲遠嫁異國享福,並給了徐某6萬元代辦費,孰料找到的外國丈夫既老又有殘疾,外加沒錢,滿腹心酸的朱女士只得回國,將徐某告上法庭。日前,經南匯法院調解,這起以介紹涉外婚姻爲手段謀取不當利益的案件落下帷幕,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達成了和解協議。
心生出國夢
已屆不惑之年的朱女士積攢了一筆不小的存款,日子過得也還算舒心,美中不足的是嫌丈夫無能,沒法給她更好的生活。2001年初,她遇到久未謀面的工友徐某,閒談中得知徐的女兒張英遠嫁瑞士,丈夫非常有錢。朱女士聽後羨慕不已,當天晚上,萌生了託徐的女兒把自己也“辦”出去的念頭。
經徐某搭線,朱女士與張英聯繫上了。張英幫她出了個主意:到瑞士去找一個丈夫,朱女士心動了。張英提出代辦費要6萬元,朱女士答應了,並且分3次將錢通過徐某給了張英。不久,她同丈夫離了婚,對女兒講自己出去後穩定了,再把女兒也辦出去。
朱女士爲克服語言障礙,她報名參加了一個爲期18周的德語班。這期間,她一直喜滋滋的,就等張英幫她找個外國好丈夫。
他鄉難圓夢2002年初,一直等待的朱女士終於出國了,住到了張英在瑞士的家,可看了張英住的是廉價屋,丈夫也只是一個打工者,她的心涼了半截,但還是抱着一絲希望。等見到了所謂的丈夫,發現是個60多歲的老頭,一隻腳跛了,根本不是張英介紹中所說的什麼公司的老闆,而是一個酒鬼,就靠領取救濟金過活。朱女士拒絕跟這老頭結婚,要求張英給她介紹一份工作,但張英不願意,要朱女士自己去找。
在異國的朱女士孤單憔悴,語言不通,工作不着,自己帶去的12萬元現金也花光了,最後無路可走,未呆滿3個月簽證期就無奈地回來了。
法庭解糾紛
到外國找丈夫的夢想破滅了,原來的家庭又已瓦解,朱女士後悔莫及,憤怒之餘,她將徐某告上法庭,要求返還6萬元代辦費。但因當時未出收據,無法上告。在律師的幫助下,朱女士通過錄音電話與徐某通話,終於拿到了初步的證據,告上了法庭。在法庭的主持調解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徐某願意分3次返還朱女士4.5萬元人民幣。一無所有的朱女士這才稍稍得到了一點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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