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天,隨着中日雙方專家陸續趕往齊齊哈爾,日軍侵華時期遺留化學武器問題再一次成爲世人關注的焦點。據統計,到目前爲止,約有2000名中國人在戰後受到了日本遺棄化學武器的直接傷害。怎樣找到並妥善銷燬這些遺留化學武器已經成爲迫在眉睫的問題。記者就此採訪了國防大學已專門從事防化研究二十餘年的楊清鎮教授。
200萬化武遺留幾十省市
日本侵華戰爭臨近結束時,日軍遺棄了大量化學武器,據中國有關方面統計,目前已發現約200萬枚侵華日軍遺棄的化學炮彈。楊清鎮教授說:“當年日軍遺棄的化學武器主要集中在東北三省,但在全國幾十個省市比如南京、廣州都有分佈。上世紀80年代,在距離北京最近的河北,還發現過當年埋藏的化學武器。”
據黑龍江省社科院副院長、研究日軍遺棄化學武器問題專家步平介紹,日本1996年承認日本陸軍從1937年開始把化學武器帶至中國,並主要配備駐在中國東北地區的關東軍,臨近戰爭結束,日軍把化學武器通過扔在河裏,埋在當地地下,和其他普通武器一起扔到倉庫等手段,把化學武器遺棄在中國。但是,日本政府一直沒有提供日本當年遺棄化學武器的位置,“這使我們查找起來非常困難。”
“它帶給人的是終生傷害”
楊清鎮教授說,目前遺留在我國的化學武器有七、八種,有的遺棄化學武器是非“儲藏”型的,外表沒有黃油的保護,腐蝕非常嚴重。由於長年在地下,不但腐蝕嚴重,而且一部分有泄露,其中的炸藥還有爆炸的危險。據悉,遺棄在華的化學武器以嘔吐性和糜爛性毒劑爲主,而這兩類毒劑中都含有對人體危害嚴重和對環境污染嚴重的“砷”,且相當難以分解。“有的時候,老百姓從地裏挖出的是一桶一桶的芥子氣,這比彈藥更爲可怕,因爲它更容易泄露。”楊清鎮說。據有關專家介紹,芥子氣被稱爲“毒氣之王”,它帶給人的是終生傷害。芥子氣化學性質穩定,不易分解,可幾十年保持毒效。
國際慣例:誰遺留誰解決
1997年,中日雙方共同簽署了銷燬在中國遺棄的化學武器備忘錄。在備忘錄中日本政府明確表示,根據《禁止化學武器公約》,要誠懇地履行國際義務,爲處理和銷燬遺棄化學武器提供一切必要的資金、技術、專家、設備及其他物資。與此同時,在日本內閣府中還設立了“遺棄化學武器處理擔當室”,專門負責遺棄化學武器的處理,制定研究處理銷燬的計劃,保證人員,調配物資,提出預算,對外聯繫等,原則上以2007年4月處理完畢爲目標。“國際慣例正是如此,哪個國家造成的戰爭遺留問題,就應該由哪個國家承擔、負責解決。”楊清鎮說。
防護常識必須家喻戶曉
楊清鎮說:“一方面,我們着手在東北某處建立一個銷燬化學武器工廠,採取特殊的方式,比如建立分化屋、用焚燒等方式將東北三省發現的化學武器集中銷燬。當然,建廠的資金、技術都是日本方面負責,現在這一工廠正在建立。”
另外,對於可能埋藏有化武區域的百姓進行宣傳教育也非常重要。楊清鎮表示:“在東北一些地區政府早就有所要求,百姓對於挖掘、打撈出的桶狀物等不明物體不能擅自處理,必須及時通報有關部門。這種防護常識必須要做到家喻戶曉,而且必須讓百姓意識到此事的嚴重性。”
日政府應提供當年資料
但是,解決遺棄化武問題最根本的是讓日本政府提供當年遺棄化武的資料。因爲查清遺棄化武的確切位置是這一問題的最大困難。楊清鎮說,儘管目前日本還沒有提供這類資料,但我們必須敦促日本,採取一切可能的手段獲得資料。研究日軍遺棄化學武器問題專家步平也指出,雖然這種資料查找起來有一定難度,但不能以此作爲日方無作爲的藉口,日本政府應採取詢問老兵等方式蒐集遺棄在華化學武器的信息,並及時提供給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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