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黨組負責人宣佈,原院長吳振漢於6月7日被省紀委“雙規”。作爲湖南政法系統被“雙規”的最重量級人物,吳振漢是否步遼寧高院院長田鳳歧、廣東高院院長麥崇楷後塵成爲落馬的第三名省院院長,備受關注。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湖南省高院)院長吳振漢被“雙規”了——這個消息震撼了6月的長沙。6月9日,《鳳凰週刊》從湖南省有關方面得到證實:6月8日上午,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機關大會上,院黨組負責人宣佈,原院長吳振漢於6月7日被省紀委“雙規”。
吳振漢被“雙規”後,湖南省紀委、省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對吳振漢案諱莫如深,拒絕透露有關信息。據傳,吳振漢最初的“雙規”地點是在某醫院的高幹病室,後來轉移到湖南某賓館——目前該賓館已停止對外營業,所有人員都必須憑出入證才能獲准進入。
經過數月追蹤調查,記者依稀拼湊出一位省級法院院長遭遇“雙規”的軌跡。
自己判自己執行
1999年5月30日,湖南省高院經二庭發出(1999)湘法經二初字第8號民事調解書,審結長沙市湘財城市信用社(現更名中信實業銀行長沙分行)訴深圳金北聖投資有限公司、深圳軍山投資有限公司國債買賣糾紛一案,湘財城市信用社獲賠1.3724億元人民幣。由於這筆資金牽涉到大量農民和城市平民的存款,有可能影響穩定,同年11月湘財城市信用社申請執行,長沙市人民政府同時對湖南省高院發出公函,請求大力支持。
但人們很快發現執行者不是執行庭,而是湖南省高院經二庭,一副庭長任執行長、兩位審判人員爲執行員——雖然申請執行人湘財城市信用社對此多次提出異議,但這種明顯違反審、執分離規定的做法沒有得到制止。
湖南省高院查明深圳金北聖公司法人代表李某是深圳大世界商業城的法人代表,決定執行該商業城的第三、五兩層來償還法庭判決的賠款,兩層樓被評估爲1億多元。
要將房產變成現金必須通過拍賣實現。而衆所周知的一個事實是,拍賣業務利潤豐厚,至少可以得到相當於標的物4%的佣金。據知悉內幕的人士透露,一起標的1億元的拍賣業務,拍賣公司和能夠決定由誰來拍賣的法院內部人士至少能夠得到400萬元的稅後利潤。
一個叫李某的人決心包攬該筆業務。李早年曾是湖南省高院刑一庭助理審判員,吳振漢當時任刑一庭庭長,由於兩人同爲常德人,關係密切。2000年初,李某夫婦的拍賣公司得到了湖南省高院拍賣深圳大世界商業城第三、五兩層的委託函。
李某是如何運作得到這一業務的過程至今仍不清晰,但知情人士告訴記者的是:李某找到吳振漢尋求支持,並讓其子吳劍雄共同參與。
湊巧的是,在隨後的3個月內,湖南省高院又審理了4起訴深圳金北聖公司的案件,5案涉案金額近4億元。2000年6月,湖南省高院集體研究決定,5案合併執行,全部交該院執行庭執行。4億元的拍賣標的佣金將是上千萬元,盯着這塊肥肉的顯然不會只是李某一人,於是另一身影在高院大樓出現了——湖南省高院前任領導之子某小勇。
雖然高院集體決定讓執行庭全部執行深圳大世界房產,但是據知情人透露,由於吳振漢在其中直接運作,原來由經二庭負責執行的商業城三、五兩層,由李某來拍賣的格局卻得以維持。
執行結果成爲僵局
2000年8月12日,李某在首都大酒店組織拍賣,北京信芳園物業公司以9300萬元買受估價上億元的深圳大世界商業城第三、五兩層房產。
不過李某在北京的拍賣讓在深圳拍賣的執行庭犯了難——8月上旬,深圳兩家拍賣公司拍賣大世界商業城第一、二、四、六、七層,但競買者均要求整體拍賣。
眼見深圳拍賣受阻,湖南省高院的人不得不北上找到北京信芳園公司做工作,要求其轉讓退出,以滿足深圳方面競買者整體拍賣的要求。北京信芳園公司在賺取一筆手續費後最終同意一次性轉讓。
2000年9月15日,湖南省高院執行庭在深圳啓動拍賣程序,深圳亨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3.19億元成功競買,湖南省高院下達(2000)湘高法執字15-6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該樓交付亨瑞公司。
如果不是一場意外,這種執行與拍賣的完美鏈條並不會折斷。湖南省高院的拍賣行爲在深圳遭遇阻力,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深圳大世界商業城存有產權糾紛將導致訴訟爲由阻止拍賣,深圳市中院說江蘇常柴集團公司申請大世界破產已被受理,已進入破產程序,湖南省高院拍賣無效。
2000年底,湖南省高院執行庭一位副庭長曾某和某小勇帶着拍賣公司的人四處運作後的結果是:全國最高人民法院以(2000)執協字第42號裁定書裁決湖南省高院執行有效,但深圳市中院受理破產案合法,手續完備,最後折衷爲由湖南省高院通知拍賣行和買受人於2001年將拍賣所得款,扣除拍賣費和北京信芳園公司轉讓款,餘款匯入深圳市中院賬戶進行破產分配。
在此次拍賣中,某小勇和深圳拍賣公司共得佣金1000多萬元,據傳某小勇從中分得半數。
一鍋兒端掉6法官
隨後,湖南省高院收回了大世界商業城被拍賣的第三、五兩層,但湖南省高院認定李某在北京的拍賣有效。2002年5月,湖南省高院執行庭支付李某佣金近400萬元。令人不解的是,法律規定,拍賣佣金要麼由買受方支付,要麼由委託方支付,不可能兩方都出,但李某這次拍賣竟然收取買受方和出讓方各4%的佣金。同年9月,執行庭再次支付李某460餘萬元佣金。據說,吳振漢的支持是這一結果的主要原因。李某一筆拍賣所得佣金高達860多萬元,創下湖南拍賣歷史上的利潤之最。
“李某如何與吳振漢之子分配利益不得而知。如果參照業內的規矩,應該獲取不少於半數的好處。”知情者分析說。
房產雖說拍賣了出去,但中紀委介入調查之前的情形是:湖南多位執行申請人未獲分文;北京信芳園公司既未得分文轉讓費,又未得到大世界第三、五兩層的產權;亨瑞公司未得產權和開發權;被執行方也是怨氣沖天——執行並未解決問題,反而喪失其經營償還貸款的機會,獲益者是深圳拍賣公司和吳劍雄、李某、某小勇三人。
但遊戲終於玩出了大火,舉報從不同渠道源源不斷流向中央。《鳳凰週刊》獲得的一份受害者呼籲書中說:“一些黑心法官和家屬不顧申請人的死活,不顧困難企業職工的切身利益,與一些拍賣公司互相勾結,中飽私囊,利用看似合理合法的手段,把成千上萬的羣衆血汗錢非法劃到了自己的賬戶上。”
2003年12月初,中紀委派出由9人組成的調查小組祕密進入湖南,聯合湖南省紀委、省人民檢察院開始徹查深圳大世界商業城執行案。中紀委調查組採取了對付原廣東高院院長麥崇楷的同樣策略——只調查幾個“蘿蔔頭”和“吳公子”的問題,未涉及吳振漢本人。吳振漢因此心下大寬,不僅每天照常上班,還針對機關人心不穩的問題主持召開“統一思想”的大會,要求大家“努力工作,不要信謠傳謠”。在中紀委調查期間,吳振漢還在省人大會上作了報告,還威嚴地坐在審判席上,以“主審大法官”的身份審判了一起刑事案件。
隨後,深圳大世界商業城執行案中的隱情被一一揭開,湖南省高院經二庭兩位副庭長、一位副局長以及三個執行員先後被刑事拘留。
其時,四十多歲的經二庭一副庭長已經辦理完畢內退手續,“差一點就全身以退”;另一副庭長已調任湖南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據稱是院長接班人之一;一位副局長則被查出在1997年到2003年3月間,和他人共同受賄7次,單獨受賄6次,共計受賄近200萬元,個人實得逾百萬元。
最後的結果是,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吳振漢於6月7日被省紀委“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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