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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署對南京、杭州、珠海、廊坊4個城市的“大學城”開發建設情況的審計調查表明:項目建設違規審批和非法圈佔土地問題突出,建設貸款規模過大,存在償貸風險。
國家審計署署長李金華23日向正在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關於200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披露了上述問題。
審計署的調查初步發現,“大學城”建設違規審批和非法圈佔土地問題突出。例如,2001至2002年,東方大學城開發有限公司以建設大學城配套設施等名義,與廊坊市和北京市通州區的5個村委會非法簽訂協議,大量租用農民集體土地,並將其中的6007畝(含耕地5728畝)用於建設5個標準高爾夫球場,嚴重違反國家有關土地政策法規。
此外,調查還顯示:“大學城”建設貸款規模過大,存在償貸風險。如南京市仙林、江寧和浦口新校區的12所高校建設項目,目前銀行貸款爲27.28億元,佔實際到位資金的71%。這些學校還本付息主要靠學雜費收入,按目前收費情況測算,今後每年還本付息額將超過學雜費收入的40%,個別甚至達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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