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華(1943.7- )審計署審計長。
生於江蘇如東。196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6年9月參加工作。中央財政金融學院金融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高級審計師。
1966年任西北財經學院教員。1971年起歷任航空工業部572廠會計員、財務組長、車間黨支部專職副書記、廠政治部副主任。1980年任航空工業部572廠黨委副書記。1982年任航空工業部572廠廠長,中共陝西省委委員。1985年5月至8月任陝西省經濟貿易廳廳長、黨組書記。1985年至1997年任審計署副審計長、黨組成員。1997年任審計署副審計長、黨組副書記。1998年3月任審計署審計長、黨組書記。2002年11月14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爲中央委員。2003年3月17日國家主席胡錦濤發佈第二號主席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任命李金華爲審計署審計長。是中共第十四屆中紀委委員,中共第十五屆、第十六屆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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