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國家審計署在審計工作報告中指出,國家體育總局曾動用中國奧委會的資金,用來建職工住宅小區和發放職工補貼。此後,不少媒體做出了相關報道。昨天,國家體育總局通過答《人民日報》記者問的形式發表聲明,說一些媒體在報道中的說法是錯誤的,他們動用奧委會的資金,既不是濫用,也不是貪污。
記者於溢:這裏就是國家體育總局從1999年開始興建的職工住宅小區。這個小區有7棟樓,大約500套房子。就在兩週前,國家審計署的審計報告認爲,爲了建這個小區,國家體育總局動用了中國奧委會的專項資金。
這個耗資3個多億的小區環境很優美,一些樓上還有樓頂花園。對於國家審計署的審計結果是否屬實,國家體育總局昨天稱,他們的確動用了中國奧委會市場開發長期積累的資金1.09億來建住宅小區,和用另外2204萬元發放職工補貼,但體育總局同時強調,他們並沒有動用社會捐贈的錢,也沒有動用建體育設施和給運動員訓練以及比賽的錢。而且入住住宅小區的絕大部分是爲奧林匹克運動和體育事業做出貢獻的人。
昨天國家體育總局通過《人民日報海外版》表示,有媒體說他們“濫用”和“貪污”了中國奧委會資金的說法是不準確的。
而記者注意到,昨天下午,國家體育總局和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網站上都把國家體育總局的最新說法做了頭版頭條處理,其中中華全國體育總會的網站上同時登出了三篇評論,一篇是《爲審計署叫好》,一篇是《深化體制改革》,一篇是《不要炒作全力支持》。
其中《不要炒作全力支持》一文中說,有一種情況我們必須注意,當中國的奧運大軍開赴雅典的時候,境外一些別有用心的媒體會用各種報道來干擾代表團的工作,使得他們不能專心指揮作戰,而疲於應付諸如此類的事件。
評論中還說,中國體育代表團即將成立,希望全國人民齊心協力支持中國體育代表團出征雅典,爲國爭光。決不能讓親者痛,仇者快的情況出現。
對於國家體育總局做出的解釋,記者昨天致電國家審計署宣傳處,希望知道國家審計署對此事的態度,對方表示,將向有關領導彙報,適當的時候會給記者答覆。
體育總局編後
針對國家體育總局的說法,今天的深圳商報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爲國爭光與輿論監督何干?》。文章說,“奧運精神”也好,“爲國爭光”也罷,都理應包含實實在在的內涵,而不能簡單地被人爲“神聖化”,更不能使其成爲逃避監督的掩體。違規就是違規,體育代表團出征雅典爲國爭光,跟輿論監督違規違紀現象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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