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數月的海南208所中小學2004年度教育收費審計調查結果終於公之於衆,審計調查發現各類違規問題金額達6668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海南省直屬和海口市10所中學在義務教育階段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擇校費1 705萬元,如省農墾中學2004年以捐贈設備、贊助學校等名義收取初中部學生各種贊助費450萬元;海口市12所小學違規開辦學前班收費85萬元。省直屬及2個市縣6所中學違反“三限”政策招收擇校生515人,收取擇校費252萬元。調查還發現,部分學校擇校生招收比例過大,突破“限人數”的規定,超過統招計劃人數30%的比例。
另外,省直屬及9個市縣37所中小學代收費未能及時結算退還給學生,形成變相多收費1241萬元。代收費250萬元已被擠佔挪用,主要用於學校基建、彌補辦公經費、個人借用等。省直屬及5市縣17所中小學2002年8月至2005年2月違規收取補課費1351萬元。補課收費管理較爲混亂,大多由學校各年級自主管理使用,存放於個人存摺,用於支付教師補課補助、年級辦公費用等。
學校的服務性收費名目較多,有保險費、校服費、教輔資料費、行李費等,這些收費未能遵循自願原則,而是由學校統一確定,由家長學生在相關表格中籤上“自願”或“同意繳交”的字樣。且在服務性收費中,回扣的現象較爲普遍。11個市縣51所中小學巧立財產押金、培訓費、上機費、報刊費、實驗班費、計算器費等名目,亂收費434萬元。
海南海政學校、海南振發學校、創新學校、文昌市啓智中學等4所學校在沒有取得物價部門收費許可的情況下,違規收取雜費、書本費、生活費、擇校費等相關費用。
調查還發現,7個市縣16所中小學未能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應繳未繳財政獎金118萬元;4個市縣13所中小學自購“三聯式”非法收據或白條收取代收課本費、作業本、校服費等。還有一些學校因爲教育資金短缺,也導致擠佔挪用教育資金的現象發生。
調查發現,4個市縣財政部門、教育部門及8個市縣40所中小學校擠佔、挪用、滯留各類教育資金1145萬元。4個市縣(區)財政局和教育局擠佔、挪用教育專項補助資金692萬元,用於辦公經費、平衡預算、發放工資等。6個市縣34所中小學擠佔挪用教育收費等預算外資金421萬元,用於基建支出,發放教職工工資、津貼、福利等。3個市縣6所中小學擅自變更上級專款投向,挪用基礎教育補助資金32萬元,用於基建支出,彌補學校辦公經費。
由於地方政府對教育投資在地區間、城鄉間差異過大,造成了重點學校的師資水平和教學條件明顯優於非重點學校,城鎮學校的師資水平和教學條件又明顯優於鄉村學校。校際間差距大,導致了學生家長的擇校熱,而擇校熱的存在又加劇了校際問題的差異。另外,教育資源分配不均,導致教師尤其是鄉村優秀教師流失,也加劇了擇校熱的升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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