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雙駒在庭上不承認犯罪。
趙雙駒被帶入法庭。
原市供電局局長昨天受審———
現場直擊
『至今我仍認為當初投資威克瑞公司是做了一件好事,我請求法院考慮當時的歷史背景,給我一個公正的判決……』昨天中午12點,備受社會關注的原北京市供電局局長趙雙駒涉嫌玩忽職守案,在西城區人民法院結束了整整4個小時的庭審。在庭審結束前趙雙駒手有些顫抖地從褲兜裡掏出了一張寫好的紙條向法庭做最後陳述,盡管審判長3次強調『簡要陳述』,趙雙駒還是堅持把紙條上的這段話念完。昨天,北京京工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為趙雙駒做無罪辯護。
上午9時,趙雙駒被帶進法庭。他背有些微駝,但是氣色不錯。走進法庭後,趙雙駒環顧法庭半圈,向旁聽席上的家人和同事點頭示意。
對於檢察機關指控他動用6400萬元電力貼費投資威克瑞公司,並且多次以北京供電公司名義給威克瑞公司擔保,其擔保總額達到5.29億元這一事實,趙雙駒表示沒有異議。對於此前一直被人們所關心的檢察院起訴的2.3億元貸款擔保損失是如何計算出來的,記者從庭審中了解到,目前檢察機關掌握的數字顯示,趙雙駒在任期間一共給威克瑞公司提供擔保5.29億元,而不是審計報告中所稱的十幾個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北京市供電公司要為威克瑞公司無力承擔償還數額的一半承擔連帶償還責任,所以5.29億元的一半加上利息,最終檢察機關認定的由於違法擔保,市供電公司的損失為2.3億元。
趙雙駒在法庭上陳述說,改革開放之初,上級鼓勵供電企業搞多種經營,當時為了解決北京供電緊張的局面,市供電系統上馬了『9511』工程需要大量高壓電纜。此前高壓電纜都是從國外進口,每年要消耗大量外匯。考慮到高壓電纜的市場前景,他纔決定合資建立威克瑞公司,生產高壓電纜。威克瑞公司1998年投產,到2000年,年銷售已經達到7億元,驗證了他當初投資該公司是正確的。後來是由於威克瑞公司的法人李傑利用威克瑞公司的信用證在外地騙貸,威克瑞公司被外地法院查封、拍賣還貸,纔造成了6400萬元投資無法收回,市供電公司還要為2.3億元貸款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大窟窿。所以他的行為不構成玩忽職守罪。
控辯交鋒
庭審凸現三大爭議焦點
焦點一:北京供電公司向威克瑞公司投資、擔保是趙雙駒的個人行為還是集體決定?
檢察機關認為在市供電局沒有調取到趙雙駒所稱就投資威克瑞公司召開過局務會的任何會議記錄,而檢察機關調取的與此有關的原任和現任市供電公司和上級公司12名領導的證言,都稱投資威克瑞公司是趙雙駒的個人行為,所以檢方認為,趙雙駒違反電力貼費專款專用的規定,擅自為威克瑞公司投資和擔保,給國家造成巨額損失是趙雙駒個人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
對此,趙雙駒在法庭上一直堅持說,投資、擔保這麼大的事情他肯定是召開局務會集體研究決定的,並且在匯報北京市的『9511』工程時,向上級領導匯報了。趙雙駒的律師認為,提供證據的證人都和本案有利害關系,出事之後所有與本案有關的人員都會把責任往趙身上推。
焦點二:動用電力貼費搞投資是違紀還是違法?
檢方認為,相關部門的多項規定都明確,電力貼費是專款專用,只能用
於電力設施改造和建設。趙雙駒在明知這些規定的情況下,冒險把6400萬元電力貼費用於投資,最終導致難以收回,構成玩忽職守罪。
而趙雙駒堅持說他並不知道有電力貼費應專款專用的規定,自己有權使用電力貼費作為間接電力設施的建設使用。趙雙駒的律師認為挪用電力貼費投資,只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焦點三:2.3億擔保損失是否該趙雙駒擔責?
檢方認為趙雙駒違法擔保纔造成了最終法院判決要求市供電公司承擔一半的償還貸款的責任。
而趙雙駒的律師認為,到1997年市供電公司的擔保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被擔保人逐漸喪失了勝訴權。但是2000年6月20日,趙雙駒已經離任後供電公司卻在長城資產管理公司的《債權轉移確認通知書回執》上加蓋了公章,放棄了訴訟時效的抗辯。這是日後供電公司敗訴的最根本、最重要、最不應當被忽視的原因。供電公司對威克瑞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的95%都是由這枚公章直接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