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呂坤曾經在其著作中感嘆:“仕風變,天下治矣!"可是,一個深受官場歪風所害的城市,它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恢復已經扭曲、失衡的政治生態呢?
地處淮河腹地的安徽省阜陽市,近年來一直吸引着國人關注的目光。用當地人的話說,這多半是由於“天災人禍”。天災,指的是淮河水患;人禍,指的則是貪官頻仍,以及由此引發的多起爆炸性新聞事件。因爲這接連多起“醜聞”,阜陽當地政府和官員備受指責,尷尬不已。
記者寫作本稿時,正當監察部通報對阜陽劣質奶粉事件有關責任人的處理結果:市長劉慶強、副市長馬明業、杜長平等9名政府官員受到處分,其中3人被責令辭職。分析認爲,對面臨重重尷尬的阜陽而言,這不啻是繼王肖腐敗案後的又一次“政治”地震。
事實上,受此次劣質奶粉事件影響的官員還在少數,更大部分的阜陽官員最近的主要任務則是:參加警示教育學習。據瞭解,當地官員們每週都要學習好幾個下午,有時候甚至上午也要參加學習,而且每個人都得寫出深刻的“剖析思想材料”,並且不得少於1500字。
“把風氣搞正,把作風搞實,按規矩辦事”,這是安徽省委書記王太華給阜陽官員提出的要求。阜陽的衆多官員都認爲,隨着一些制度的建立健全,阜陽官場風氣總的是在朝好的方向轉化。然而由於當地情況的複雜和特殊,這一風氣的扭轉可能會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
至今,阜陽各級官員仍處在連番重創後的餘痛之中。
餘痛:幹部凍結
“幹部凍結”這個詞,對阜陽的各級官員來說,早已耳熟能詳。“凍結”使得體制外的人不能成爲國家幹部,而低級別的官員則喪失了提升的機會。
“幹部凍結”從1997年出臺,現在已經是第8年。按照中共阜陽市委一位官員的解釋,“幹部凍結”是阜陽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正在施行的用人原則,即把各單位有關的人事公章封起來,只在必要的時候使用。簡單說就是:一不能進(各單位暫不進人),二不能提(各級官員不得提拔)—當然,領導班子的調整不在此列。
先說不能“進”。這是王懷忠肖作新留給阜陽的一筆特殊“遺產”。在阜陽,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要引進人才,必須經過六大部門(編制委員會、人事局、財政局、組織部、紀委、市委或市政府黨組負責人)的一把手集體研究決定。據說這個制度早在1993年就開始實施,但還是造成了現在的“人滿爲患”。據官方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1999年底,阜陽市市直機關超編46.5%,事業單位超編27.8%。安徽全省行政幹部超編2萬8千人,阜陽超編1萬4千人,佔一半。
2002年,阜陽市公安局破天荒地引進了6名大學生,當初承諾要解決編制,可是到2003年底仍遲遲難以兌現,每月只發給600元的臨時工資。他們的困難直到今年年初才解決。
如果說機關進人難已不算新鮮事兒,那麼阜陽官員的不能“提”,尤其在王肖案件之後,則是一個意味深長的現象。
阜陽民間流傳着一種說法,沒有在阜陽做過幹部的,不能當省領導。近年來,安徽省共出了4位從阜陽提拔的領導:王昭耀、秦德文、喬傳秀、王懷忠。但自王懷忠之後,安徽省沒有再從阜陽提拔省一級的領導。阜陽的“官”沉寂了。
如今,阜陽的主政官員絕大多數從外地過來,他們或由省裏下派,如市委書記胡連鬆;或從其他地區調任,如市長劉慶強。市委9位常委中只有3位是阜陽本地官員,市政府5位副市長則僅有一個本地人(這唯一的一位阜陽本地副市長,最近又因劣質嬰兒奶粉事件被責令辭職)。
阜陽市屬各級黨政領導班子之間則全靠調整。或是市裏下派幹部到縣區任職,縣區的官員平調到市直各部門,或者區縣之間互相平調。據悉,原潁上縣委書記張華琪調任市委祕書長後,該縣的處級副處級官員中居然找不出沒有問題可以提拔繼任的,無奈把市政府祕書長李新才下派潁上,接替張華琪的職務。在王懷忠之後,阜陽市所轄1市3區4縣的一、二把手都經過了諸如此類的調整。
而阜陽的科一級官員,則基本上“一動不動”。界首市(阜陽的縣級市)一位負責人曾在公開場合抱怨:界首的幹部缺一個,上邊就派一個。這麼多表現出色的鄉鎮幹部怎麼得到提拔?
有人說,對於受“災”嚴重的阜陽官場,幹部凍結政策是一個不得已的處置辦法。但這種“不得已”,也帶來了不少消極之處。當地人士給記者舉了這樣一個例子:在王懷忠主政期間,有一位38歲即擔任某局局長(正處級)職務的張立(化名),工作表現一直爲人稱道,王曾經向他表示要提拔他。但由於張立不懂“官場規矩”,遲遲不向王“靠近”,王最終任命了一個親信,頂掉了張立的提拔機會。失意的張立仍不倦學習,毅然拿到了經濟學碩士學位。雖然王懷忠倒掉了,可是“幹部凍結”,直到現在張立還是原來那個局的局長。
幹部凍結,一方面可以理解爲王肖案件處理的一種延續。王肖二人的東窗事發大面積地牽連了衆多官員,有些官員的涉案金額雖不足以轉入刑事司法程序,但這些官員已被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打入另冊,或者平調至非要害部門,或者保持原位而不再提拔重用;另一方面,即使有些官員現在沒有被打入另冊,也不能說明他們就沒有問題,以後不會在王肖二人引發的一系列連鎖案件中受到牽連。
聯繫這兩方面的背景,就不難理解阜陽何以需要出臺一個“幹部凍結”政策了。阜陽市政協的一位官員這樣說道:“這樣的用人制度,就像一個‘維持’政策,阜陽現任的市領導則充當着維持會長的角色。這使得部分不乾淨的官員心中恐慌,而沒有問題的官員看不到仕途的希望。阜陽官場的氣氛很沉悶。”
重建:路漫漫
阜陽市中心的文峯公園正在緊張地施工,不久,阜陽人就將擁有一個大型的城市休閒娛樂廣場。文峯公園的建設體現出阜陽現任領導班子對公益事業和環境保護的重視。同樣,阜陽官場的淨化也在進行當中,一場大規模的反腐倡廉學習教育活動正在阜陽展開。
從今年5月,安徽省開始在全省範圍內進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動,阜陽市理所當然地成爲這次活動的排頭兵。早在3月份,中共阜陽市委就發出了“關於在全市黨員幹部中開展‘學習兩個條例,進行警示教育,規範從政行爲,促進經濟發展’主題教育活動的通知”,4月底,《安徽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讀本》(共三冊)和《阜陽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讀本》便發到了每位副科以上級別官員的手中。通常,書籍之類物品的發放都是由市直機關工委操辦的,而此次這兩套讀本由市紀委直接發到各官員手中,重視程度可見一斑。
與此同時,由王肖案而牽連出的人員繼續得到查處。據悉,目前黨內紀檢機構的查處工作主要集中在阜陽的政法系統。據不完全統計,政法系統內正在被查處的官員有原阜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原阜陽市國安局局長、原阜陽市公安局車管所所長等。
5月下旬以來,陸續有多名官員受到國家司法機關的審理和判決。其中,阜陽市委原祕書長張華琪一案備受矚目。據當地媒體報道,“張華琪今年58歲,1996年3月起先後擔任潁上縣縣長、縣委書記。2000年8月任阜陽市委祕書長,2003年5月因涉嫌受賄被逮捕。檢察機關的公訴材料上指出,張從1996年到2001年共收受了95人255次賄賂。1997年1月,張任潁上縣委書記後的40個月,平均每月受賄6次,月均受賄5萬多元。在最集中的1999年,月均受賄在10萬以上。向他行賄的官員絕大多數是鄉鎮幹部,行賄的主要目的是爲了升官或者挪位。在行賄的95人中,至少有90人是爲了買官。”
張華琪案件並未做出當庭判決。張被揪出來,等於打開了潁上縣(一個每年要吃掉國家8000萬左右財政補貼的國家級貧困縣)的潘多拉盒子。一位資深檢察官告訴記者,實際查出的向張行賄的副科以上官員有100多人。由於少部分官員行賄的數額較少,而且從動機上看,彷彿是“例行公事”,所以沒有對他們進行審理。這位檢察官解釋說,他們行賄並非爲了個人的升遷,而是爲了所在單位的“集體利益”。不向張華琪行賄,單位的工作就得不到上級的肯定和認可,甚至得不到正常的運轉。
記者試圖獲知這次涉案的95名官員的目前狀況,並聯絡潁上縣檢察院的一名副檢察長,但未獲答覆。該縣檢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這95個官員一下子都被查處,潁上縣的工作怕會癱瘓掉。”—這無疑是一種非常現實的考量。
但當地不少官員對上述顧慮不以爲然。他們認爲,應該除惡務盡,不能怕亂,必須經過一個由亂到治的過程,阜陽官場才能恢復正常。
記者接觸過的多名官員都認爲,隨着問題官員紛紛被查處以及一些制度的建立健全,阜陽官場風氣已經在逐漸轉好。以曾經備受詬病的土地“暗箱操作”問題爲例:阜陽市從2000年起推行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出讓制度,包括土地收儲、地價評估、土地出讓集體會審、招標掛牌4項具體制度在內,每個環節都是公開的,接受全社會的監督。2003年以來,阜陽一共有14宗國有土地使用權通過掛牌形式公開出讓,每畝土地的價格比過去高出6倍多。而在過去,開發商想要土地的話,只需找主要官員批個條子就行,地價往往比實際價格便宜許多。
不過,這些官員私下裏也表示,由於巨大的慣性,阜陽官場風氣的扭轉需要很長的時間。樂觀的人說至少需要10年,悲觀一點兒的看法,則也許30年後纔可以有個徹底的轉變。
重建遠遠比破壞艱難。
個案:“夾縫”地位
原阜陽市委副祕書長李錦華(化名)是當地議論頗多的一個人物。他最後的官宦生涯,在肖作新和王懷忠兩股勢力的夾縫中度過。
雖然後來身陷囹圄,但被採訪者一致認爲李錦華是一位正直的官員。用他自己的話講,“我從一個辦事員到祕書,再到市委副祕書長,從未請過上級喝過一杯茶。”很多人說他受了王懷忠的迫害,但他自嘲是王懷忠的“持不同政見者”。
李錦華上世紀60年代從南京大學中文系畢業後來到阜陽工作,阜陽撤地設市後,李錦華任市委副祕書長,主要協助市長管理經濟工作。當時,市政府成立了金融工作領導小組,李錦華是小組辦公室主任,由於工作的關係,和市府領導徐合穎、肖作新聯絡多一些。這引起了王懷忠的注意。一天,王懷忠專門約李錦華見面,李一進門,王便板着面孔說道:老李,我發現你最近很少向我彙報工作啊!李錦華以分工不便爲由搪塞了幾句,隨即王的臉色驟緩,說盡客套話。
王想拉攏李錦華,進而利用李的特殊位置以刺探徐、肖二人的情況,對此,李錦華心知肚明。從那時起,李錦華便意識到了自己的“夾縫”地位,他曾對朋友說,“我是在走鋼絲。”儘管如此,秉性耿直的李錦華仍舊保持中立的姿態。王的算盤落空了,二人的矛盾由此激化。
1999年,王懷忠即將到省裏任職,肖作新很有可能繼任爲阜陽市委書記。自己的老巢被政敵把持,這是王懷忠不願看到的局面,於是他指使人揭發肖作新。李錦華擔心的事情發生了:他所經手的幾千萬賬目被仔細地審查,一筆小小的赴香港考察報銷賬目引起了檢察機關的注意。這筆費用超出有關規定6000餘元。李錦華的解釋是,當時隨他赴港考察的還有另外一個人,而此人的行政級別是不允許去的,他便“慷公家之慨”替此人簽了單。
常在岸邊走,怎能不溼鞋?李由此獲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期一年執行。是年,李錦華59歲。對李的案件,王懷忠曾作過多大的干預,已無從查考。但據阜陽市多名檢察系統的人士說法,王懷忠從中干預則勿庸置疑。
而今,肖王二人相繼倒臺,李錦華本人的心理負擔也漸漸釋去。離開官場的李錦華被阜陽一家民營企業聘爲董事長,在當地,他依然具有影響力。
今年,李錦華的公司發生了一件小事,頗有些意味:一次,公司收到阜陽市某區統計局一紙罰款通知,稱該公司統計報表中的利潤和營業額存在虛報行爲,與實際相差1萬1千元,被處以虛報數額的55%即6000元的罰款。原來,統計局印製的統計報表以“萬元”爲覈算單位,但公司在填寫時,有些幾千幾百不足萬元的金額就省略未填,一年累計下來就是這1萬多元。統計局說是虛報數額,該公司以並非有意虛報爲由拒繳罰款,雙方僵持不下。李錦華得知這一情況後,通過關係找到該統計局的領導,結果立竿見影,——統計局再沒有上門要過罰款。
究竟是統計局惡意罰款還是企業賴帳.這個問題不了了之。而退出官場夾縫的李錦華,這次卻進入了另一個夾縫中,並且似乎難以拔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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