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康達”,什麼人?此人乃是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財政部長金人慶作報告中提到的一個人物。據金人慶說,工商銀行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支行向“姚康達”發放個人住房貸款7141萬元,這些資金被用於購買128套住房,炒作房地產。
“姚康達”,真是生財有道,神通廣大名,是名副其實的既康又達。在他手裏,住房貸款完全變了味,從銀行裏取別人的錢買房,買房爲了投機。128套住房,每套首付55餘萬元,買進一套住房,買進再賣出,一轉手,幾百萬、幾千萬就落進了“姚康達”的口袋。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支行成了“姚康達”的錢袋子。上海房價在前些時候的急劇上漲,上海房地產泡沫的堆起,“姚康達”功不可沒。許多市民急需買房而買不起房,乃是題中應有之義。外高橋保稅區支行投入7141萬元,產出又是若干?有關人員從中撈了多少好處?現在司法部門正在進一步查處,希望結果能公佈於衆。
那麼,人們讀了這個消息後不禁要問:在全國各地,還有幾個“姚康達”?
據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提供的審計清單顯示,真是觸目驚心:
審計抽查工商銀行北京翠微路支行辦理的7.91億元汽車消費貸款發現,4家汽車經銷商用虛假資料騙貸達9650萬元。
河南洛陽芬萊商貿有限公司與銀行工作人員內外勾結,2002年僅爲大連實德塑料工業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就“包裝”銀行承兌匯票4.92億元。2001年以來,該公司通過此類“業務”共收取好處費216萬元。
廣東省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關聯企業,編造虛假財務報表,與銀行內部人員串通,累計從工行南海支行取得貸款74.21億元,至審計時尚有餘額19.29億元。經初步覈查,銀行貸款損失已超過10億元。
2000年至2002年,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錦州市中級法院、古塔區和淩河區法院聯手作假,用僞造的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覈銷175戶企業的“不良”貸款2.21億元。同時,法院從上述虛假訴訟中收取“訴訟費”,其中錦州市中院和淩河區法院將收取的85.3萬元存入私設賬戶。
看來,“姚康達”是在各地都有,連法院裏也有。不過,值得一提的是,上海的“姚康達”比之於佛山市民營企業主馮某,還是小巫見大巫。老百姓存到銀行裏的錢,就這樣滾滾地流入“姚康達”們的帳戶內。他們是當代的暴發戶。“姚康達”們的進賬,不是幾十萬,而是千百萬,甚至是多少個億。金融界的腐敗,不抓不得了!否則,老百姓怎麼還敢往銀行存錢?
但是,“姚康達”們的被揭露,畢竟是一件好事。這表明我們的政府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透明度,表明了政府反腐敗的決心勢不可當,表明金融行業裏的腐敗分子今後的日子將不好過了。雨過天晴,我們應當對前景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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