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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檢察院今天推出檢察幹警“五條禁令”,其中包括嚴禁打聽、泄露案情;嚴禁爲犯罪嫌疑人說情;嚴禁違規進入娛樂場所等。對於觸犯五條禁令的檢察幹警,其本人將面臨包括限期調離在內的嚴厲處分。
“五條禁令”涵蓋飲酒、駕車、社會活動、辦公辦案、執行公務等五部分。其具體內容是:一、嚴禁工作時間飲酒;二、嚴禁酒後駕車;嚴禁開“特權車”;嚴禁違反規定使用警車、警燈和警報;嚴禁公車私用;三、嚴禁違反規定進入娛樂場所;嚴禁參與違反社會公德的各種活動;四、嚴禁打聽、泄露案情;嚴禁爲犯罪嫌疑人說情;五、嚴禁對民衆耍特權;嚴禁在執行公務時不按規定着裝以及實施其他有損檢察機關形象的行爲。
飲酒和駕車是易發問題的關鍵環節,北京市檢察院將工作日禁酒和限制公車私用兩項規定納入檢察幹警五條禁令之首。在禁酒方面,檢察幹警外出執行公務活動中飲酒,特別是嚴禁酒後駕車都在禁止之列。在用車上,該市將實行配車部門官員負責制、公務車準駕制等派、用車新制度,新實行的用車申報、出門憑單、收車清點等管理措施將嚴格限制公車私用。
北京市檢察院表示,若該市檢察幹警觸犯這五條禁令,本人將面臨包括限期調離在內的嚴厲處分,而負有連帶責任的所在單位官員亦將視情況受到相關組織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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