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對總理負責的部門
“按照現行憲法的規定,審計署作爲國務院的組成機構,直接對總理負責。”今天,審計署社保司司長姜洪對記者說,“我們的工作不受任何人干預”。
建國後,我國長達34年沒有設立審計機關,直到1983年才設立。在老百姓眼裏,這個部門的職責是“查賬”。所有的公共資金和公共資產(國有資產),均在其審查之列。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曾比喻說,“審計就是國家財產的看門狗”。他說,要通過審計維護國家財產的安全和有效,告訴老百姓錢是怎樣花的。
直屬總理領導,獨立行使監督權,這兩條是這個年輕部門的“尚方寶劍”。
審計報告要不要措辭嚴厲,內部有過爭議
審計開始進入公衆視野,是在2003年6月25日。李金華代表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2002年度中央財政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報告中,一大批中央部委被公開曝光,被點名批評的有財政部、原國家計委、教育部、民政部、水利部、交通部等,其中,財政部被點名多次。報告在用詞上也不再像以前那樣含糊和溫和,而代之以“疏於管理,問題嚴重”等嚴厲的字眼。
當天,報告在審計署官方網站上全文公開,引起社會強烈反響,輿論稱之爲一場“審計風暴”。
在審計部門的工作人員看來,真正的“審計風暴”其實1999年就風起雲涌。1999年,也是6月,審計長李金華向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做《關於1998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審計情況》報告。
據審計署當時在場的工作人員回憶,審計長的報告被掌聲打斷。這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歷史上是很少有的。當時就有媒體援引部分委員的話說,這是“多年來最好的一個審計報告”。
審計署內部,也曾就要不要措辭嚴厲地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推出完整、全面的審計報告有過爭議。有些同志認爲這個報告出去可能影響太大了,得罪人太多,還有人認爲風險太大。最後,總理表示,只要這些都是事實,必須如實全面地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審計結果公告就是爲了加強監督
在2003年,審計署還緊鑼密鼓地推出了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從2004年開始,審計署將在審計報告公開的基礎上,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最終目標是實現所有重大項目的審計結果都向社會發布公告。
關於防治非典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款物的審計結果,已經作爲2003年第一號審計公告作了正式公佈。
審計署負責人介紹說,2002年,朱總理會見來華訪問的美國審計署審計長,客人當時談到了美國實施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的情況,朱總理說中國也應該推行這樣一個制度。
實施審計公告制度,主要是爲了增強政府審計行爲的透明度,你審了誰,審得怎麼樣,審的結果如何,有些什麼問題,怎麼處理的,這些都應該向社會公告。這樣可以使社會各界和廣大老百姓都瞭解審計的情況,而且關注、參與、監督審計結果。
今年6月,審計署連續發佈了2004年審計署審計結果第一號、第二號公告,公佈了50個縣基礎教育經費審計調查結果和對全國50個縣財政支農資金審計調查結果。
6月23日開出的審計清單則再次在社會上引起強烈震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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