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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和漁業合作協定生效之際,中越邊界談判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外交部副部長王毅就此接受了本社記者專訪,強調這是中國與周邊鄰國談判劃定的第一條海上邊界,應當成爲中越兩國人民和平、友好與合作的紐帶。
一、中越爲什麼要劃分北部灣?
王毅說,北部灣是中越兩國陸地和中國海南島環抱的一個半封閉海灣,面積約12萬8千平方公里,歷史上從未劃分過。上個世紀70年代中期,兩國開始了北部灣劃界談判。80年代以後,新的海洋秩序逐漸形成,中越兩國分別在1996年和1994年批准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根據這一新的海洋法制度,沿海國除12海里領海外,還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但中越雙方共有的北部灣最寬處也只有約180海里。也就是說,整個北部灣均爲中越權益主張的重疊區,這就更需要兩國通過談判劃出明確的界線。
隨着專屬經濟區制度在各國逐漸推廣,傳統捕魚權受到衝擊。就北部灣而言,中越雙方的漁業糾紛日趨增多,不僅漁民的利益受到損害,也影響到兩國關係的順利發展,這些新情況也從客觀上要求雙方儘快解決劃界問題,並建立新的漁業合作機制。
二、中方如何評價劃界結果?
王毅說,北部灣劃界涉及國家的領土主權,中國政府和中國領導人始終高度重視,組成了由各主管部門參與的談判班子,經過認真、科學研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方案。越南方面也是如此。談判展開,尤其是進入實質性談判以來,在兩國領導人的親自關心和推動下,雙方根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充分考慮北部灣所有情況基礎上,按照公平原則,本着互諒互讓、友好協商精神,經過長期、複雜和耐心的談判,最終完成了劃界工作。
北部灣劃界協定確定了中越在北部灣的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分界線,根據中方提出的兩國在北部灣總體政治地理關係大體平衡的基本觀點,取得了劃歸雙方海域面積大體相當的公平結果,同時也實現了北部灣資源的合理分配。這是雙方適應新的海洋法秩序,公平解決海洋劃界的成功實踐,也顯示了雙方完全有能力、有智慧,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好兩國關係中長期存在的懸案。前不久,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和越南國會分別順利審議批准了這一協定,說明劃界結果也得到兩國各界人民的廣泛理解和支持。
三、劃界對北部灣漁業資源的利用有何影響?
王毅說,北部灣是中國廣西、廣東和海南三省(區)漁民的傳統作業漁場。劃界直接關係到漁業資源的分配利用和廣大漁民的切身利益。爲此,談判伊始,中國政府就極爲重視維護漁民的合法權益。中方明確提出,劃界的同時必須妥善解決漁業問題,劃界協定必須與漁業合作協定同時簽署、同時生效。北部灣需要劃界,同時更需要根據新的海洋秩序,建立雙方在漁業領域的長期合作。越方主管部門對此給予了充分理解,雙方終於在簽署劃界協定的同一天,一併簽署了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之後,雙方的漁業主管部門又經過近三年的談判,制定了漁業協定的具體落實措施。
雙方在相互尊重主權和管轄權基礎上,劃定了面積較大的兩國漁船都可進入的跨界共同漁區,幾乎涵蓋了北部灣大部分中高產漁區,時限爲15年;另在共同漁區以北,又劃出爲期4年的跨界過渡性安排水域,允許兩國漁船進入作業。同時,協定還明文規定,雙方本着互利精神,在共同漁區內進行長期漁業合作。雙方同意共同制定生物資源的養護、管理和可持續利用措施,維護漁民正常漁業活動。雙方還同意設立北部灣漁業聯合委員會具體落實有關合作事宜。可以說,這些安排都最大限度地維護了沿灣漁民的正當利益,標誌着中越新型漁業合作模式的啓動,也實現了向新的海洋法制度的過渡。北部灣漁業資源雖然豐富,但也是有限度的,多年來的大量捕撈已對資源再生產生影響。協定的簽署,也有利於灣內漁業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四、北部灣劃界協定和漁業合作協定的簽署有何意義?
王毅說,北部灣劃界協定和漁業合作協定的簽署是繼1999年簽署陸地邊界條約後,中越兩國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上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協定的簽署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的共同利益,有利於實現北部灣地區的長治久安,對推動中越關係的長期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劃分北部灣也是對本地區和平與穩定的新貢獻。中國與8個周邊鄰國海域相鄰或相向,都面臨海域劃界的問題。北部灣劃界線是中國與鄰國談判劃定的第一條海上邊界,充分顯示了中方通過和平談判解決海域劃界問題的誠意,也爲中國今後與其它鄰國通過談判劃分海上界線積累了經驗。這不僅有助於增進中國與周邊國家的相互信任,也有利於本地區的和平與穩定。
五、兩個協定生效後,雙方還有哪些後續工作要做?
王毅表示,首先,雙方要商定並落實新制度下漁業活動的管理辦法,依法保護漁民的正常作業。其次,要加強對各自有關地方行政部門和漁民的宣傳工作,使大家都能夠了解協定的主要精神和內容,自覺地維護和遵守協定。協定的執行需要一個適應期,特別是在生效初期,很可能會遇到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這就需要雙方從兩國友好關係大局出發,本着理解與合作的精神妥善予以處理。總之,雙方應以兩個協定生效爲契機,把這條新的海上邊界建設成和平、友好、合作的紐帶,以造福於兩國人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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