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人們期待已久的《行政許可法》將正式實施,這將使我國政府的管理理念、工作思路、施政方式發生深刻變化。
去年8月,《行政許可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以高票表決通過。這是繼《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後又一部規範政府行爲的重要法律。
同年10月26日,國務院通知限令對政府行政許可規定依法進行清理,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抓緊做好有關行政許可規定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要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完成。凡與《行政許可法》不一致的有關行政許可的規定,自《行政許可法》施行之日起一律停止執行。
今年4月24日,浙江省22萬公務員一起走進考場,參加《行政許可法》考試。在衆多考生中,也包括了該省省長、副省長等高官,他們與全省公務員一起當了回考生。據瞭解,從去年這部法律通過至今,全國數百萬公務員都進行了學習、考試。國家發改委法規司法規處副處長張治峯介紹,國家發改委目前已經舉辦了七期培訓班。
這些舉動足以表明《行政許可法》影響政府和老百姓之廣泛。
告別“公章旅行”
長期以來,幾乎每個與政府部門打過交道的人都深有感觸:現在辦事太難!芝麻一點兒大的事情都得要經過行政機關批准才行,必須要到政府辦理相關證件才“合法”,而每辦一個證就意味着要交納一筆不菲的費用。投資辦廠、結婚生子、外出打工、買房建房……大事小情幾乎件件都要經過政府相關部門批准才行。
在我國,現行行政許可的範圍太廣,幾乎是無所不包。老百姓申請行政許可,一般被稱爲“跑審批”。一個“跑”字,深刻地反映出老百姓的酸甜苦辣。那可真是“跑斷了腿、磨破了嘴”。據統計,國務院部門和省一級政府都各有審批事項2000多項,涉及到絕大多數政府部門和幾乎所有行業。而在西方國家,許可之類的管制制度使用的範圍是很窄的,通常主要用於對社會事務的管理,對經濟的管理很少採用行政審批的手段。
“公章越少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行政許可法》的出臺,無疑對於進一步推進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等都有重要意義。
參與制定該法的國務院法制辦祕書行政司研究處處長李富瑩向記者介紹,《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對政府最大的影響首先是觀念的變化,其次是帶來管理方式的變化,具體說來,一是少審批,二是審批時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和精神。
絕大多數與政府官員有牽連的腐敗案件都與行政審批有關。如何防止和治理行政審批過程中的腐敗問題,是制定行政許可法的一個最基本的出發點。公章越少,權力腐敗的機會就越少。《行政許可法》也是有效防止腐敗的一劑猛藥。
崇尚法律意識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部門的行政許可和審批行爲缺乏必要的法律規範與約束,有關政府權力的法律只是籠統的列舉若干類別,沒有具體規定政府什麼可以幹、什麼不可以幹,政府的權力沒有界限、沒有標準。而現在,《行政許可法》既從肯定的角度規定了哪些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又從否定的角度規定了哪幾類事項可以不設定行政許可。
多年來,人們習慣了對政府部門無可奈何。
在某著名旅遊景點,管理部門曾違法審批許可了大量違章建築。後來在有關國際組織的交涉下,該管理部門又一紙命令拆除了這些已依法取得“許可證”的建築,業主們損失慘重。
每當某一違法現象猖獗之時,行政機關往往來一場“嚴打整治”。對相關業主,不論是否已經獲得許可,也不論是否存在違法行爲,要麼全部重新審覈發證,要麼一律取締……
隨着《行政許可法》的正式實施,這類“出爾反爾”的不公正將成爲歷史。
國家發改委法規司法規處副處長張治峯說,行政許可代替過去的凡事都要審批,實際上是一場深層次的觀念變革。觀念變革將帶來一系列行爲上的變革。《行政許可法》要求政府要遵循公開、公正、透明、便民等原則,確實成爲服務型政府。這對於長期以來形成的拿着部門規定、通知就行使權力的政府部門來說,恐怕還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重點是一個自覺依法行政的過程。政府及政府部門工作人員首先要在痛苦的嬗變中率先形成崇尚法律的理念,讓法制的精神滲透到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
國務院法制辦祕書行政司研究處李富瑩處長說,《行政許可法》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行政,否則要承當相應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