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長衛留成六月三十日在此間表示,海南將建立行政首長問責制度,確立單位一把手在行政決策中的責任。
衛留成在今天省政府舉行的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作上述表示。他說,省政府前期已發文要求各系統、各級政府建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長效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並在食品藥品管理監督系統試行應急和長效工作機制。目前,省政府正在制訂行政首長問責制的具體實施辦法。
衛留成稱,實施行政許可法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契機。政府應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把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轉到爲市場主體服務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上來。
衛留成表示,當前,政府職能越位、缺位、錯位並存,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等問題比較突出,一些行政機關存在“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現象,多是發生在行政許可環節上。一些地方和部門發生侵犯個人權利和社會利益、權錢交易的腐敗現象,也大多與亂設行政許可、濫用行政許可權力有關。行政許可法的實施即是依法治權、依法治官,防止行政權力濫用。
衛留成強調,行政許可法實施要求政府改革和完善行政決策機制,建立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專家諮詢制度、社會公示制度和社會聽證制度。對不依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度、造成損失的決策,要追究一把手行政責任乃至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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