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體育總局近幾年來第一次出現在審計署的黑名單中,然而體育總局拒絕承認挪用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1.31億元,由於中國奧委會財務上不獨立,對違規資金的界定成了一道難題。
2004年6月23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在十屆人大十次會議上作的審計報告中指出,41個部門擠佔挪用財政專項撥款和其他有專項用途的資金14.2億元,主要用於建設職工住宅、辦公樓和發放各類補貼。其中舉例提到,如1999年以來,國家體育總局動用中國奧委會專項資金1.31億元,其中用於建設職工住宅小區1.09億元,用於發放總局機關工作人員職務補貼和借給下屬單位投資辦企業2204萬元。這是近幾年體育總局第一次登上審計署對外公佈的黑名單。
違規樓已經賣掉
據國家體育總局知情人士透露,該局挪用的1.09億元主要用於給一些領導幹部和一些對國家做出貢獻的運動員蓋樓。但到了2002年以後,由於有人開始調查這一事件,所以這些房子又被國家體育總局賣掉,目前挪用的資金已經收回。
因此,此事在國家體育總局內部都鮮有人知。一位國家體育總局的普通工作人員告訴《東方早報》:“我們也是從報紙上看到這個事情的。這幾天,大家都在討論這個樓到底在哪。因爲國家體育總局已經好幾年都沒有分房了。”據這位工作人員介紹,國家體育總局目前的職工住宿區主要分佈在北京的德勝門、西直門、木樨地和方莊附近,所以這幾天大家都在紛紛猜測,“非常熱鬧”。
津貼和借款仍未明瞭
至於李金華報告中提到的另外2204萬人民幣,國家體育總局的相關人士也不能提供太多的信息。
國家體育總局的普通工作人員告訴早報記者:“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什麼津貼。”
關於借錢給下屬單位辦企業,體育總局的工作人員也鮮有知道的。據國家體育總局網站提供的資料顯示,該局的下屬單位包括了中國足協在內的42個直屬單位和各個省市的體育局,而這些下屬單位所辦的企業中包括了福特寶等著名公司。
當早報記者就此事想採訪國家審計署時,該署的新聞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處於敏感時期,“還是再過一段時間吧”。
而當記者就此事採訪國家體育總局之時,該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他們的立場已經發表於中國奧委會的網站上,只有一句話:“沒有‘挪用’、‘濫用’,此事正在調查之中,有的媒體的報道與事實有很大出入。”由於目前中國奧委會與體育總局基本上是一套人馬,所以中國奧委會對此事的觀點也完全一致。
一位體育總局的人士告訴早報記者,國家體育總局的領導最近幾天都在開會研究此事,他們對於審計署的報告存在異議。估計再過幾天會出來給個說法。到目前爲止,還沒有人因此受到處分。
體育總局沒有違規?
那麼體育總局是不是會成爲第二個出來否認違規的單位呢?此事似乎已有先兆。
在事件公佈兩天後,原中國奧委會祕書長魏紀中就在中國體育網上撰文指出,中國奧委會沒有過專項基金,至少在他擔任中國奧委會祕書長期間沒有。
他說,專項基金或者是政府撥的專款或者是社會的捐贈款,中央政府給國家體育總局撥過事業費或專款,但是不會直接給中國奧委會撥錢。中國奧委會收到過各方面的捐款,但是都進中國體育基金管理中心賬,中國奧委會如果要用,必須專門申請。
但是,魏紀中提到,審計部門審計的這一部分基金很可能是中國奧委會自己的錢,不屬於國家撥款。他說,根據中國原來的社會法人團體規定,由於中國奧委會還不是完全在人事、財務上獨立的實體,民政部沒讓中國奧委會進行社會團體登記。因此中國奧委會不能有自己的銀行賬號,只能利用國家體育總局的賬號操作,這樣中國奧委會這筆不小的資金就被認定爲公共財政的中國奧委會專項基金了。因此,它就受專項基金財務制度的管轄。這是一種誤解。
據早報記者瞭解,中國奧委會的資金主要由兩部分組成,從國際奧委會的分成和自己的市場開發所得。從1984年開始,中國奧委會開始從國際奧委會那裏分到他們市場開發給各國奧委會的分成,分成隨着中國市場的開放,中國參加奧運會人數的增加,成績的提高而逐漸增加,積累了一筆不小的財富。
1988年以後,中國奧委會自己也開始了無形資產的開發,這筆收入超過了國際奧委會的分成。從國際慣例看,中國奧委會可以用這筆錢支付日常行政開支,提高工作人員待遇,改善他們的條件,對教練員運動員進行獎勵等等。
他最後說,國家審計署秉公辦事,凡是在公共財政項目內的財和物,都按政府會計準則行事,接受審計,這也沒錯。但這筆賬不是小金庫,也不是賬外賬,而是一種託收代管款。“我覺得性質還宜界定清楚”
但是,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副所長鄧國勝博士卻認爲,性質很難界定。他對早報記者分析道,中國奧委會不能算作一個NGO組織,但也不是一個政府機關,它雖然可以用自己賺來的錢改善自己的工作條件、提高員工待遇,但是首先必須明確的是,這些錢必須都花在中國奧委會的員工身上,因爲中國奧委會和國家體育總局實屬一家,所以很難界定。
鄧國勝告訴早報記者,國家體育總局如果把這個錢借給下屬單位辦企業,那就肯定算作違規。專款專用是中國奧委會這種性質單位必須遵守的。他舉例說,美國紅十字會由於在“9·11”後,沒有把捐款全部用於“9·11”的受害者,而是留出一部分進行別的紅十字會活動,違反了捐款人的意願,從而鬧出巨大丑聞,其高層領導全部辭職。
他最後說,國外的奧委會一般都可以註冊爲獨立法人,而中國奧委會卻不能,這就使得賬目上的事很難說清楚,造成混亂。
北京奧組委與此事無關
看來,國家體育總局是否違規的真相只能靠審計部門和他們自己來解開了。
但是,這一事件引起的關於2008年北京奧運會是否會出現腐敗的擔心已經讓奧組委的官員非常擔憂。
北京市奧組委新聞宣傳部的柴先生在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說,國家體育總局挪用中國奧委會資金一事與北京奧組委無關。只有舉辦奧運會的城市纔有奧組委,而奧委會則是每個國家都有,許多記者都來採訪,以爲北京奧運會的資金被挪用,影響非常不好。
國家體育總局的事情被曝光後,中外媒體震驚。許多人紛紛致電北京2008年奧運會組委會,詢問奧運會舉辦資金的挪用具體情況,香港各地的媒體更是以奧運會資金被挪用作爲標題,以引起讀者的關注。
“這完全是一個誤解。最早是中國日報在寫稿子的時候,錯誤地將中國奧委會譯成奧組委了。弄得國外記者都以爲奧組委出事了。”柴先生提起此事顯得無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