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經過多天的實地勘察取證,導致復旦學子馬驊墜江失蹤的“6·20交通事故”初步原因已經查明。記者昨天從德欽縣交警大隊獲悉,本次事故原因爲,在遇到緊急情況時,駕駛員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駕駛員阿柱負全部責任。
“6·20事故”調查小組負責人、德欽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和永康告訴記者,雖然本次事故定性爲一般事故,但交警部門都按重大事故來處理。現場勘察發現,當時馬驊乘坐的牌號爲雲R05069的吉普車從正常行駛到墜入瀾滄江,期間距離較長,駕駛員應有足夠時間採取緊急制動等措施,然而當時駕駛員阿柱並沒有這樣做。雖然其解釋爲車輛突然方向盤失控,而且據旁證稱,該車有一定安全隱患。但這一切還得等車輛打撈出來後才能做進一步鑑定。
至於對阿柱的處罰和經濟賠償,和隊長表示,由於失蹤兩人還未發現。所以要等兩年後法院認定失蹤者死亡,才能移交當地檢察院對阿柱進行處理。至於經濟賠償,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失蹤者的家屬協商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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