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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養老金是離退休人員生活的基本保障。但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個別離退休人員的親屬,在離退休人員喪失領取養老金資格後,隱瞞不報,以離退休人員的名義冒領養老金。爲此,社保經辦機構強調:對於以非法手段獲取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依照有關規定追回其非法所得,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以非法所得的二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昨天,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獲悉,日前,社保紅橋分中心對本市絲帶染整廠的退休人員進行指紋採集時,發現李某於2003年4月份去世,喪失領取養老金資格,其親屬隱瞞不報,仍以退休人員李某的名義領取養老金至今年5月份,共冒領養老金8619元。目前,社保紅橋分中心已按規定全部追回被冒領的養老金,並提請有關行政部門進行處罰。
爲防止冒領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市採取措施,加大投入,逐步建立了指紋比對、逝者信息反饋、社區調查和社會舉報爲一體的防冒領養老金機制,有效地防止了冒領行爲,確保了基金安全。一年來,僅通過逝者信息反饋,就終止或暫停支付2768人的養老金,月減少基金支出近180萬元。近年來,本市爲確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保證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將養老保險基金差額繳撥,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通過企業發放,改爲全額繳撥,通過銀行、郵局等社會服務機構直接發放到離退休人員手中。按照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上述渠道,凡發現不能說明離退休人員仍然具備領取養老金資格的,立即暫停支付其養老金,同時,及時與離退休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復核,對於經複覈確屬喪失領取資格的,停止支付其養老金。對於以非法手段獲取養老金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依照有關規定追回其非法所得,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以非法所得的二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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