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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把中央的黨政機關、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公檢法機關、社會團體等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收入都納入了審計範圍”
張秋霞,1985年到國家審計署工作,1996年起任國家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
行政事業審計司的主要職責:負責審計與中央財政有關撥繳款關係的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最高法院機關、最高檢察院機關和武警、政黨組織、社會團體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審計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直屬事業單位及其在京下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組織地方審計機關對黨政領導幹部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地方行政事業審計業務。
在6月23日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向全國人大做了2003年審計報告之後,各方評論不斷,質疑和懸念叢生,爲此,《瞭望東方週刊》獨家專訪了國家審計署行政事業審計司司長張秋霞女士,從而尋求官方對該報告的解讀。
爲何屢審屢犯
《瞭望東方週刊》:國家林業局已是第二次被審計出問題,他們以前是怎麼整改的?
張秋霞:我們以前年度也披露過林業局部門下屬單位的問題,並要求糾正。林業局向審計署報送了處理情況和整改情況。這次審計出的問題發生在其他下屬單位,國家林業局對此非常重視,正着手整改。
《瞭望東方週刊》:有人說,國家體育總局動用的資金與國際奧委會的資金有關?
張秋霞:這個應該按照審計報告上的提法。
《瞭望東方週刊》:據有關報道,審計署將要對高校進行審計調查,爲什麼?
張秋霞:開展對高校財務收支審計是落實中央紀委和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要求的一個具體措施,另一方面社會對這方面也非常關注。
《瞭望東方週刊》:基礎教育報告出來以後,教育部是怎麼反應的?好像反應不多?
張秋霞:教育部門對我們的審計工作是肯定的。教育部門對審計工作非常重視,這幾年他們也加大了對教育亂收費的治理力度。另外,50個縣的審計情況我們是如實地公佈了,其他沒有審計的縣肯定還有問題,只是我們的審計力量還是很有限。
《瞭望東方週刊》:李審計長曾提出,用3年左右的時間,通過審計逐步促進中央各部委不出現重大的違紀違規行爲,從這幾年的情況看,部委審計情況的趨勢變好還是變壞?
張秋霞:近幾年,我們加強了對中央部門預算執行的審計監督,從1999年開始到2003年,經過5年的時間,應該說部門的問題是逐漸減少,但爲什麼今年中央部門的問題比去年中央部門的問題多一些,主要是我們加大了對二級預算單位的審計監督,另外我們也加大了審計力量。
《瞭望東方週刊》:部委屢屢被點名,反映出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哪兒?
張秋霞:問題的類型基本上和往年一樣,但由於審計工作的重點不同,每年有不同側重,所以突出的問題會在某一方面比較多,再一個是部委經過審計在這方面加強了管理,但在其他方面可能會出現新的問題。
《瞭望東方週刊》:對長江大堤項目的審計,有些部門接受採訪時提出質疑,國家審計署發佈新聞稿闢謠,你對這個問題怎麼看?
張秋霞:我覺得我們的審計工作還是比較紮實的,我們在事實和問題的定性上不會出現什麼問題,因爲我們也在不斷地提高審計質量,我們提出問題,各個部委都在積極地整改。中央部門總體上對審計工作比較重視,比較配合,但在一些具體問題上,他們可能要強調客觀情況或有一些不理解,但我們審計只能依法來審計,只能按照法規來衡量。
中央部門一個也不能少
《瞭望東方週刊》:據我們瞭解,今年審計署將要對中辦國辦等機構進行審計?
張秋霞:去年署裏搞了一個調研,對派出局的審計管轄範圍做了調整,原來審計的是國務院有關部門,現在我們把中央的黨政機關、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公檢法機關、社會團體等部門、單位的財政財務收入都納入了審計範圍,就是說凡是有國家財政撥款的中央部門、事業單位都納入我們的管轄範圍內。
這些部門今年剛納入審計範圍,現在對全國政協、全國人大的審計還沒開展,以後會陸續安排。一般來說,審計計劃的起始時間是從頭一年7月份到第二年的6月底,下半年的工作計劃我們正在考慮。
對部委的審計是一項經常性工作,今年的審計報告中涉及7個部委,其實我們審計的不只這幾個部門。前幾年,我們每年都要對國務院的60多個部門進行預算執行審計,有時候多一點,有時候少一點。
《瞭望東方週刊》:同爲國家一級部門,他們怎麼看待你們的工作?這些部委是不是很怕審計署?
張秋霞:應該說,審計工作對他們財務管理起到了一些威懾作用。
《瞭望東方週刊》:司法部門是否也是你們的審計對象?
張秋霞:國務院下屬部門以外的機構剛剛納入審計範圍,因此2003年沒有安排對他們進行審計,但是前幾年安排過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以前我們開展過對公安、法院、檢察系統的專項調查。
《瞭望東方週刊》:2003年,中央是否有特別要求徹查的部委?
張秋霞:今年審計報告中,涉及中央部門這一塊沒有交辦事項。我們是常規性的審計。
審計監督與監督審計
《瞭望東方週刊》:現在有一種情況,往往審計很及時,而處理相關責任人卻不及時,比如國家林業局的問題,有關部委反應好像很平淡甚至沒有反應,你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張秋霞:中紀委和監察部也在制定一些與黨政幹部處理處罰相關的法規,來規範黨政幹部依法行政的行爲,加強對權力的制約。
《瞭望東方週刊》:很多人認爲審計署應該直接隸屬全國人大,你覺得需要麼?
張秋霞:確實,我們在涉及一些經濟違法案件時,由於我們沒有司法機關那樣的強制手段,在查辦重大案件線索時,受到一些限制。
比如公安部門有拘留,紀檢監察機關有“雙規”,但審計什麼都沒有,應該說審計手段還是比較缺乏。
《瞭望東方週刊》:審計部門是否經常對黨政領導幹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張秋霞:對黨政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由經濟責任審計司專門負責。涉及黨政領導幹部的審計,我們也有工作任務。我們也開展對部一級和省一級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的審計,這項審計工作要受中組部委託。
《瞭望東方週刊》:也就是說對國家部委的審計主要針對部門而不針對個人?
張秋霞:對,我們只對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如果涉及個人經濟違法犯罪行爲,我們就及時移交紀檢、監察、司法部門。對一些經濟問題的處理,我們對部門做出處理,比如說資金該歸還原渠道歸還原渠道,該上繳的就上繳財政,有的甚至還要罰款處理。
《瞭望東方週刊》:能否談談審計署在反腐敗和廉政建設中的作用?
張秋霞:我們主要發揮幾個作用,一是通過審計,對權力進行制約,我所說的權力,是從它的財務收支這個角度來說,因爲中央部門有財政財務收支決策權和執行權,還有預算資金的分配權,另外中央部門還有執收執罰的權力,比如一些執法部門。第二,通過我們的審計可以揭露一些重大審計違規違法問題,並進行處理,以此維護國家的財政法規。
審計是專職監督的職能部門,監督的力量比較大,我們只是監督,比較超脫,應該說我們在扼制高官腐敗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涉及人的地方,紀檢、監察機關在審案過程中需要我們配合辦案。
《瞭望東方週刊》:現在有人提出,審計審查別人,那麼誰來監督審計工作?
張秋霞:首先我們依法審計;第二,我們要依法處理;第三,我們會規範我們審計人員的行爲。
一般來說我們的審計不會發生失實問題,我們首先搞清楚事實,定性也要依法,審計報告出來以後,我們還要和被審計單位交換意見,如果被審計單位提出異議,我們再覈實,我們的審計文書還要經過法制司再一次複覈。
《瞭望東方週刊》:去年李金華審計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審計署有4個司局級幹部被處理了,他們問題出在哪裏了?今年有一些新情況嗎?
張秋霞:這個問題應該由審計署的監督部門或黨委來負責解答,我們只負責業務。不過,這兩年我們執行紀律還是非常嚴格的,李審計長對我們要求很嚴格的,這方面我們是很注意的。
要有不怕得罪人的精神
《瞭望東方週刊》:有些地區實行審計報告公開制度,這個以後能在全國推行嗎?
張秋霞:地方的報告由各地審計機關向地方政府常委會彙報,我們只是業務上指導。審計報告對外有一個公告的形式,今年出了兩期,去年出了防非典資金的審計公告。一般來說,我們的審計報告出來以後,除非特別機密,都會在審計署網站上公佈。
《瞭望東方週刊》:這次審計報告公佈後,引起了巨大反響,有的對審計署表示敬意,還有的對違規部門進行譴責等,你如何看待這些意見?
張秋霞:從網絡、媒體上,我可以看到大家對審計報告的反響比以前要多。總的來說,公衆對我們的工作是肯定的,覺得我們對國家的資金運用做出了很大貢獻,挽回了很多損失。
另外,在反腐敗工作中,也查出一些重大違法問題,再一個,我們通過審計對促進經濟體制改革、加強國家法制建設起到一定作用。當然另一方面,公衆對我們也有很大的期望,希望加大審計監督力度,擴大監督面。我們作爲審計工作人員,應該努力去做,不辜負公衆的期望,但審計的力量比較有限,所以我們只能突出重點。
《瞭望東方週刊》:審計工作對你來說意味着什麼?
張秋霞:第一,要有很強的責任感,要熱愛這個工作,因爲這個工作能爲國家爲公衆做一點貢獻,還是挺有意義的;第二,要有一定政策水平、執法水平和判斷是非的能力;第三,要具備相關的知識,因爲行政事業審計涉及的方面非常廣,涉及中央各個部門,每個行業都有每個行業不同的特點,要不停地鑽研。另外還要有一種精神,不怕得罪人的精神,維護國家利益的精神。
《瞭望東方週刊》:你做審計工作近20年,歷任了3任審計長吧?
張秋霞:我剛調到審計署時,呂培儉任審計長,然後是郭振乾、李金華。
《瞭望東方週刊》:外界認爲,李金華比較有鐵腕作風,作爲他的下屬,你怎麼評價他?
張秋霞:他最大的特點是正氣、魄力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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