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來吉林省指認當年侵華日軍在中國埋藏化學武器的日本老兵戶口好太郎和小林利男日前返回日本。出於訴訟的需要,中日雙方相關人士沒有透露指認結果,但二人帶來的埋藏點地圖和他們現場的指認,仍然爲尋找當年埋藏的化學武器提供了重要線索,也將成爲日本侵華罪行的又一個鐵證。
黑龍江省社會科學院專家步平指出,日本老兵來華指認戰敗時遺棄化學武器祕密埋藏地點,證明了日本軍隊在侵華戰爭結束時,確實“有組織地”在中國遺棄過大量化學武器。
已七、八十歲的原日本軍人戶口好太郎和小林利男,在侵華戰爭時期原屬雞寧街(今黑龍江省雞西市)第十六野戰兵器廠,從事兵器的整備和補給。1945年,部隊遷移到敦化,這時日軍將哈爾濱以北的彈藥大量地向敦化集中。
7月1日、7月2日兩天,日本老兵在“中國受害人索賠要求日本律師團”的組織下,與4位日本律師和一位日本民間支持會的成員一起,來到吉林省敦化市,尋找指認他們在侵華戰爭即將結束時,祕密埋藏化學武器的具體地點。
兩位老人回憶,他們當時主要的工作是指揮中國人把從臨時鐵路運來的彈藥從貨車上卸下,用小型卡車和臺車搬運堆積如山的彈藥,這些炮彈內有一部分是化學武器。
由於化學武器違反國際公約,後來他們接到命令,不能讓俄軍和中國人看見,只能扔到水裏,或者深埋到土裏。據回憶,埋藏一車毒氣彈大約得挖3米深的坑。
沿着當年日軍鋪設的臨時鐵路路基,兩位日本老兵來到位於沙河沿的侵華戰爭時期的東機場。看着眼前的一切,他們已然很難找到記憶中的景象——曾經戒備森嚴的軍用機場,如今只剩斷壁殘垣。
吉林省航空護林站是兩位老人和中日律師走訪的最後一個地點。戰爭時期,這裏叫西機場。也是在這裏,兩位老人所在的日本軍隊棄械投降。
小林利男的眼睛溼潤了。他說:“六十年前,我們在戰敗的時候,埋藏的炮彈裏有一些化學武器,我心裏也清楚,因此也經常感到很不安。我知道這些化學武器如果發生泄漏,會給中國的老百姓帶來傷害,所以一直都很擔心。這次有機會來中國,一方面是確認當時埋藏的地點,減少對中國人民的傷害;另一方面也是想找機會向中國人民表示道歉。”
據瞭解,日本侵華戰爭期間,將大量化學武器配備給侵華日軍,並多次使用。戰敗前夕,侵華日軍爲掩蓋罪行,將大量化學武器就近掩埋或棄之於江河湖泊。約有2000名中國公民在和平年代裏被傷害。
中國政府一直積極呼籲這個問題能夠得到妥善解決,但日本政府卻始終沒有向中國提供過化學武器埋藏地點的相關資料。
面對日本政府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中國受害人於1996年12月和1997年10月分兩批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謝罪並賠償。
其中,1996年12月提起的訴訟於2003年9月29日,在日本東京地方法院獲得勝訴。但作爲被告的日本政府又隨即提出二審上訴,理由是:“原告提出的日本軍隊有組織地遺棄化學武器的證據不足。”
步平認爲,這次日本老兵來華指認戰敗時遺棄化學武器的埋藏地點,他們的行動能夠爲訴訟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日本軍隊在侵華戰爭結束時,確實有組織地在中國遺棄過大量化學武器。而兩位老兵所在的第十六野戰兵器廠的相關文件也證明了這一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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