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安然案之後,美國資本市場的管理就成爲了人們詬病的一個重要話題。因此,2002年,美國審計總署的一紙報告,差點將美國副總統切尼推上被告席。
美國審計總署指控切尼領導的全國能源政策小組未能按照規定從事研究和指定能源政策。而這個工作是由美國國會推動的,加州民主黨衆議員亨利·韋克斯曼和米歇根州衆議員約翰·丁格爾要求國會對能源小組進行調查。他們希望知道小組的成員是哪些人、獲得了哪些信息、信息提供人是誰、小組的開支情況等。
儘管這件事最後因爲布什的干預而不了了之,但是美國審計部門的表現仍然令人側目。
不一定非要事後追懲
美國審計由兩方面的力量完成,分別是美國政府審計部門和美國獨立的企業審計單位。前者隸屬美國審計總署;後者多爲著名的會計師事務所。美國審計總署縮寫爲GAO,直接隸屬於美國國會的一個審計機構。它不隸屬於美國政府,因此沒有直接處罰權,但是對整個財務進行監管,這與美國的政治體制是相通的。
在它的網站上,介紹其主要職責是對聯邦政府機構的經費開支進行審查。它雖然也負責制定政府機構的會計準則,但主要職能是從事審計工作。它對推行綜合審計起着領導作用。其負責人爲總審計長。
在採訪中,波士頓審計局的新聞官告訴《國際先驅導報》,美國官方審計部門派出的審計人員在執行上是必須有相應的規範,從一般意義上來說可以歸納爲三點:1、檢查工作必須由受過充分技術訓練和精通業務的一位審計人員或若干審計人員去完成。2、與委派任務有關的一切問題,審計人員必須在精神狀態上保持獨立性。3、對檢查工作的執行和報告的準備方面,應當精心工作,謹慎小心。他說,美國審計總署做一個調查通常費時3個月。
美國的審計工作不一定堅持事後追懲。很多時候這個部門會在立項過程中介入並且給出評估方案,評估這個項目是否可行。例如今年4月份,美國審計總署(GAO)發表了名爲“國防採購:重大武器項目審查”研究報告(GAO-04-248),對美國國防部的51項重大武器項目進行了審查,其中包括美國海軍的CVN-21未來航空母艦、美國空軍的E-10A多傳感器指揮控制飛機和美國陸軍的“陰影”無人機。一位學者介紹說,這個案例是GAO介入政策決定的典型。
事前準備非常重要
在談到審計的成功經驗時,美國的審計官員認爲,審計之前的準備工作同樣非常重要,確定審計對象需要科學合理。
據瞭解,美國各審計部門在審計工作之前,一般都要進行風險評估。如波士頓市審計局每年都要對審計管轄的部門、項目進行風險評估,即按照一定標準評定出各部門的風險係數,最終將風險係數大的部門列入當年的審計計劃,這就可能會出現因有些部門風險持續居高,而被審計機關連續數年列入審計計劃的現象。
此外,美國審計總署在確定審計計劃前,一般先要確定所謂“項目領域”清單,並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召開各種研討會、與有關專家、國會議員和國會工作人員研討等,尤其是要與國會各委員會成員對話。
進行可行性研究要考慮的問題很多,如國會其他團體或審計總署是否曾經在以前年度涉及;以前年度審計的情況及主要問題;其他部門是否已經開展了總署擬開展的審計任務,從而保證審計總署與國會的其他服務機構以及與其他審計機關不存在重複勞動。
另外,波士頓審計局的新聞官還對本報記者強調,審計工作目標的確立也很重要。如波士頓審計局年度審計計劃的重點按照以下幾個方面來確定:一是常規性的審計任務,比如對市政部門的審計一般要求4年審計一次;二是按照審計局的工作目標來確定重點被審計單位,目標在審計手冊中都作了規定,詳細規定了審計局各部門的審計目標;三是將政府撥付資金量較大的部門作爲重點審計部門;四是對舉報和媒體反映的重點問題進行審計。
一直以來,美國審計總署都在美國政府和國會政治之間周旋。一旦國會認爲政府某個部門有違規嫌疑,就提請美國審計總署進行審計,於是就有一大幫人呼呼地進駐某個部門。而這種審計往往都是不了了之的。從9·11之後開始,美國審計總署也成爲反恐的重點部門,審計的觸角開始伸向國外。比如去年年中,GAO就受衆議院能源和商業委員會委託,審計了全美國的化工廠安全問題,並認爲只要恐怖分子成功地對美國123個最具危險的化工廠中哪怕幾個發動襲擊,就將有數百萬美國民衆受到嚴重傷害。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審計署甚至有可能進行對中國政府的審計。美國衆議院小企業委員會主席曼祖羅與參議院的小企業委員會主席斯諾在2003年7月24日曾去函美國審計總署,要求調查中國是否有操縱貨幣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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