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大廳座無虛席。內蒙古自治區國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肖佔武及女兒肖華(因病未出庭)、女婿陳愛國等7名涉嫌經濟犯罪的嫌疑人在這裏接受法庭的公開審理。
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至2000年,被告人肖佔武在任內蒙古自治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內蒙古國稅局進行工程建設、採購設備中,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多名請託人的錢財,共計人民幣96萬元、“三星”牌照相機一部、玉佩一塊;1996年至2000年,肖佔武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內蒙古國稅局進行工程建設中,與二女兒肖華爲他人謀取利益,共同收受請託人錢財214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至2002年,被告人肖佔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提職、提級、調動工作和爲下屬單位批准基建工程立項、撥款的過程中,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請託人錢財,共計人民幣154.7萬元、美元3.47萬元、購物代金券5000元、鍍箔金的“八駿圖”一幅。此外,檢察機關還指控被告人肖佔武有319萬多元人民幣、8.3萬多美元的財產不能說明其來源合法。
1942年出生、畢業於內蒙古師範大學的肖佔武,與妻子唐景春共有三個女兒,在肖佔武受賄一案中除大女兒和大女婿與本案無關外,唐景春和二女兒肖華因共同受賄捲入肖案;肖華的同居男友韓勇、三女兒肖穎(另案處理)和丈夫陳愛國,因幫助窩藏和轉移贓物被檢察機關送上法庭。
據瞭解,肖佔武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10餘年,2002年底退居二線,進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擔任自治區九屆政協常委、政協港澳臺僑聯絡和外事委員會主任職務。在今年1月13日的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九屆委員會議上,自治區政協已將肖佔武的九屆政協常委、自治區政協港澳臺僑聯絡和外事委員會主任職務撤銷。肖案涉案人員百餘人,其中牽涉到自治區12個盟市、40多個旗縣區的80多個稅務官員。
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對肖佔武、肖華、倪健、閆福龍、藏靈霞、陳愛國、韓勇等7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三天的公開審理。1963年出生的倪健,原系江蘇省南京裝飾聯合總公司掛靠人員,因涉嫌鉅額行賄罪被檢察機關送上法庭;1960年出生的閆福龍,捕前是北京市的無業人員,因涉嫌鉅額行賄罪被檢察機關送上法庭;藏靈霞(女)現年45歲,系北京市華友化工新技術開發公司總經理,因涉嫌行賄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開庭當天,包頭市的國稅、地稅、工商等相關部門人員及有關犯罪嫌疑人親屬約300多人蔘加了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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