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日前,市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市系統執行工作會議。會上,傳達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開展集中清理未結執行案件、執行款物及執行案卷活動的通知》精神,部署本市法院系統開展集中清理未結執行案件活動的範圍和重點,並提出具體要求。
據悉,本次集中清理未結執行案件活動的範圍爲:對拖欠的民工工資、勞動報酬案件;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金融機構申請執行的案件;涉及“爛尾樓”清理的案件;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的案件;最高法院、市高級法院督辦的案件和中止執行案件、受託執行案件進行專項清理。清理未結執行案件的重點爲:歷年受託執行至今仍未執結的案件;2003年底之前中止執行的案件中具備了執行條件但尚未恢復執行的案件;立案後超過六個月未執結的案件。在清理未結執行案件的同時,要對執行款物和執行案件卷宗集中進行清理。此次活動至12月2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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