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年近九旬的老翁楊某在練劍時,遭鄰居李某豢養的兩隻寵物犬“圍攻”。在“對抗”中,楊某倒地不起。經診斷,楊某病情爲腦梗塞、高血壓、冠心病。近日,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爲,楊某所患疾病爲本身固有,而且狗吠只是其倒地的間接原因。而間接原因不能構成民事侵權責任基礎。故駁回了楊某要求對方賠償各項損失23700餘元的訴訟請求。但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令對方給付楊某人民幣500元。
法院認爲,從醫學理論上分析,原告所患三種疾病均系本身固有,並非突發病症,與狗吠無因果關係。原告在派出所陳述時,自認經常看到被告及第三人遛狗,故不應產生驚嚇。犬吠僅系原告倒地的誘因之一,誘因不能單獨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而間接原因不能構成民事侵權責任基礎。故法院不能認定被告和第三人存在過錯。但依據公平原則,第三人應適當賠償原告的損失。被告因與第三人系夫妻,故僅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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