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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一男子爲了留住女友的心,竟用裸照及二人同牀的錄像相威脅,昨日,南開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其提起公訴。
被告人劉強(化名),今年29歲,重慶市人,系本市某翻譯商務有限公司經理。
經審查明:被告人劉強和被害人高玲在談戀愛過程中,劉強爲被害人高玲拍攝了多張裸體照片及錄像,且刻錄成光盤。高玲提出分手後,被告人劉強以散發保存的照片、光盤相要挾,多次迫使被害人高玲到其住處與其交往併發生性關係。2004年3月18日,被告人劉強再次用照片要挾被害人高玲時被抓獲。
檢察機關認爲,被告人劉強以脅迫手段強姦被害婦女的行爲已觸犯《刑法》,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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