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永登縣婦女因無法接受與恩愛十多年的丈夫離婚的事實,竟然在法庭門口用早已准備好的汽油澆在自己身上並點燃,幸虧法庭的工作人員撲滅她身上的火苗,並將她送到醫院。而在正當醫護人員進行搶救時,她的丈夫卻借口去吃飯離開了……
無法接受,汽油澆頭
昨日下午4時許,記者來到了永登縣人民法院紅城法庭。一進入的走廊,便嗅到一股濃濃的汽油味及焦臭味,法庭的走道裡還有一些被燒焦的衣物碎片及汽油的痕跡,但法庭的幾個辦公室均是大門緊鎖。據一位目擊者告訴記者,當時她正好路過法庭門口,剛進樓就聽到一聲慘叫。她立即跑過去纔發現在樓道裡,一位大約40歲左右的中年婦女的臉上正著著火,身上、胳膊上也隨處可見火苗,情形特別可怕。隨後從一個門裡衝出來了幾個人幫她撲火,但火勢太大,該婦女倒在了樓道裡火纔被撲滅。據一位在附近辦公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這名婦女看起來40歲左右,是因為無法接受與丈夫離婚的事實,所以纔用自己早已准備好的汽油引火焚身的。但具體原因尚不清楚。
前妻病重,前夫開溜?
隨後,記者來到永登縣人民醫院,找到了自焚的婦女,她脖頸及雙臂燒傷嚴重,已經在醫護人員的安排下住進了特護病房,已屬於病重狀況,正在接受輸液及輸氧治療。該婦女不斷地大聲呻吟,且神志有些不清。記者在病房沒有見到她的家人,據醫院的護士告訴記者,該名婦女的丈夫是法庭工作人員叫到醫院的,但在下午4時許,他便借口要吃飯偷偷離開,一直沒有回來。據一位知情者說,該婦女自去年起一直在新疆,丈夫及12歲的兒子怎麼叫也不肯回家,於是丈夫決定與其離婚,但該婦女不願與結婚十幾年的丈夫分開。在得知離婚已是事實的情況下,她纔極端地自焚了。
永登縣人民法院:盡全力搶救
隨後,記者就此事采訪了永登縣人民法院的嚴院長,據他介紹,此事發生後,紅城鎮人民法庭立即將此事向上級人民法院作了匯報,同時將自焚婦女送往鎮醫院,隨後又將其轉永登縣人民醫院,當時自焚婦女的丈夫只帶了200元錢,最後還是一名法警替他墊付了500元的押金。昨日事發後他已與縣醫院的院長商議,如果該婦女病情嚴重,將按正規程序做相應護理,對其進行最有效的治療。他還告訴記者,永登縣人民法院已向縣委、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匯報了此事,並向中級法院提出暫緩宣判的申請,等待自焚婦女的身體與精神狀態恢復之後再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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