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王冰):記者從今天(9日)召開的天津市《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合理佈局規劃(草案)》聽證會獲悉,爲規範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管理秩序,合理佈局捲菸零售網點,天津今後將禁止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部及門前兩側,自動售貨櫃、機,流動攤、點、車、棚等地設立捲菸零售點。
爲維護國家菸草專賣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規範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管理秩序,合理佈局捲菸零售網點,保障守法捲菸零售經營者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天津市菸草專賣局擬定了《天津市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合理佈局規劃(草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條款的要求,天津市菸草專賣局舉辦了此次《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合理佈局規劃(草案)》聽證會。捲菸批發、零售企業代表,捲菸零售個體經營者代表,消費者代表和未取得捲菸零售許可資格代表共計16人蔘加了本次聽證。市人大、市政協、消協和有關委、辦、局代表共計23人列席了聽證會。國家菸草專賣局組織全國各省級菸草專賣局有關負責同志共計85人旁聽觀摩了此次聽證。
據瞭解,天津市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數量從現在起到2006年底將達到全市常住人口的2.5‰,2007—2008年計劃穩定在2.5‰以內。發證機關在捲菸零售許可證發放過程中既要限制捲菸零售戶數量發展,又要方便廣大消費者購買捲菸,因此要對捲菸零售網點進行合理佈局,以保證卷煙零售經營者的合法經營利潤,規範捲菸市場經濟秩序。該項工作主要根據天津市各地區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消費能力、商業網點、交通狀況等因素確定不同區域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數量和佈局標準,對每個捲菸零售點之間的距離、覆蓋人口數量以及禁止設立捲菸零售點的場所等均提出了明確要求。發證機關對殘疾人、失業待業人員、低保戶等特殊羣體在同等條件下將於以優先考慮。
| 申請方介紹《規劃》內容 |
聽證會上,申請方天津市菸草專賣局副局長朱軍介紹了《規劃》,天津市菸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處負責同志作了《規劃》的有關情況說明,參加本次聽證的16位代表和23位列席代表分別就各自關心的問題,對《規劃》中確定的主要目標和標準進行了質證,提出了意見和建議,申請方代表逐一進行了答覆。《規劃》取得了與會代表的廣泛認同,聽證人天津市政協副祕書長王長壽認爲《規劃》符合法律規定,聽證符合法定程序。
《規劃》中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設立捲菸零售點: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部及門前兩側;自動售貨櫃、機;流動攤、點、車、棚;生產經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國家重點防火區;涉煙違法犯罪被判刑、勞教刑滿(期滿)釋放人員,被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捲菸經營資格,時間未滿一年的企業和個人。
另據記者瞭解,《規劃》中規定的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部及門前兩側和自動售貨櫃、機禁止設立捲菸零售點,主要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第5條規定:“禁止中小學生吸菸”,爲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進行的設定;流動攤、點、車、棚禁止設立捲菸零售點,主要考慮其不是固定經營場所,不具有申領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必備條件。
此次聽證是天津市菸草行業貫徹《行政許可法》的一次有益嘗試,是落實“執法爲民”思想的具體體現,必將推動菸草專賣管理工作依法行政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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