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從天津市教委獲悉,日前,市教衛工委、市教委、市糾風辦等七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2004年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要求,在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學校要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只收雜費免收學費的原則,推廣“一費制”收費辦法,自願擇校的學生可到民辦學校就讀,義務教育階段特教學校的學生免收雜費;進一步完善高中階段招生收費的規範化管理;高等學校嚴禁以任何理由搞“雙軌”收費和降分高收費,嚴禁向學生收取“跨地區建設費”、“假期住宿費”、“補考費”等國家統一規定項目以外的收費,嚴禁學校以改按學分制收費爲名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爲消除其它各種亂收費現象,《意見》規定,學校要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做到亮證收費;捐資助學堅持自願的原則,嚴禁與招生和分數掛鉤;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市教委批准,不得面對中小學在校生舉辦各種收費的學科培訓班、實習班和提高班;從今年秋季起,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只准統一訂購和使用一套部分學科的配套練習,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學校或通過教師向學生訂購或搭售其它教輔材料;未經市教委批准,任何單位不得舉辦面向小學生的學科競賽和讀書徵文等活動,嚴格控制面向初中、高中學生的學科競賽活動;嚴禁任何部門、單位向學校或通過學校向學生攤派捐款,搭車收取任何費用,禁止強行要求學生購買課外讀物、報刊、學具及其它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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