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盧武鉉政府的遷都動議,韓國“首都遷移違憲憲法訴願代理人團”7月12日上午向韓國憲法法院提出了請求判斷“新行政首都建設特別法”是否違憲的憲法訴願。
據韓國《朝鮮日報》報道,與此同時,該代理人團還準備提出臨時處分申請,其內容是要求在憲法法院作出裁決之前,全面中止新行政首都建設推進委員會的活動。《朝鮮日報》指出,目前,盧武鉉政府作爲重大政策加以推進的遷都計劃會不會受挫,令人關注。
該代理人團決定,待憲法訴願被接收後召開記者招待會,就憲法訴願宗旨說明三大問題:按憲法,首都遷移是應當進行國民投票的重大案件,未經國民同意而強行遷都,侵害了國民的參政權利;“誤用”國民稅金,侵害了納稅權;制訂該特別法時未與漢城市方面協商,從而侵害了漢城市公務員的公務但任權等。
這次憲法訴願的代理人團由漢城市50名議員、大學教授、公務員以及大學生等共170人組成。該團幹事由李石淵律師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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