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中國勞工及已故勞工家屬共5人代表被強擄的中國勞工,在廣島高等法院二審勝訴,外國語學院院長修剛7月12日晚上向記者細數了勞工勝訴的“四大法門”。
雖然目前已有多起中國勞工向日方索賠的案件,但真正勝訴的並不多。修剛指出,以下四方面原因可能是本次勝訴的關鍵。1、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時,中國原告雖然因時效法案原因落敗,但法院認定了被告強擄中國勞工高強度勞動的事實存在。2、二審在辯論“時效法案”是否合理時,法院認爲時效超出的原因不在原告,而是由歷史和被告的因素造成。3、被告西松建設株式會社不負責任,對事實百般隱匿,不配合法庭調查。4、索賠金額數額比例不高,因爲中國勞工自始至終沒有把賠償數額作爲問題的關鍵。這種技巧更有利於勝訴,最重要的是它維護了中國人的尊嚴。
由於本次勝訴並非終審裁決,宣判當天被告方即提起上訴。修院長認爲,上訴被駁回的可能性不大,日本是以高等法院終審判決爲結審,被告不服二審判決提起上訴後,將由東京最高法院考量是否受理而進行終審判決。最高法院不再覈實案件事實,只認定本案適用的法律是否存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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