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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上午,長春市北安路發生一起劫案。從案件發生到歹徒挾持人質郭某與警方對峙,直到歹徒被擊斃和人質遇難歷時近3個小時。案發後,郭某家人及親朋好友相繼趕到事發地。百餘名民警和數千圍觀市民也目睹了郭某被歹徒殺害這一慘劇。雖然事發當時,郭某家人在現場,他們一直認爲郭某遇害是不應該發生的。12日上午,郭某的家人(丈夫、父親和公公)帶着種種疑問與長春警方進行了第一次正式的直接對話。12日下午,記者來到郭某家,她的丈夫姚先生和父親接受了記者採訪。
姚先生說,當日10時許,他和父親、岳父3人一同來到長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與他們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對話。
郭家一問:歹徒要求人質開車離去時,警方爲什麼沒有同意?
警方回答:如果警方放走歹徒後,人質還是被殺害了,這個責任誰來負,後果誰來承擔。
郭家二問:你們(警方)是保護人質安全第一,還是爲了負責任第一?
警方對此沒有回答。
郭家三問:警方先開槍,還是歹徒先動手殺人?
警方回答:執行擊斃歹徒的特警是在接到了指揮部下達在最佳時機擊斃歹徒命令時,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採取措施的。指揮部不知道、也沒有明確告訴他們在什麼時間去擊斃歹徒,只不過是告訴他們在最佳時機。執行特警稱是在歹徒已經拿刀在人質的頸部動刀的一瞬間開槍的。
郭家四問:什麼時間決定擊斃歹徒,指揮部研究了嗎?
警方回答:談判已沒有希望,歹徒心情非常波動,便研究緊急對歹徒擊斃的措施。什麼時間擊斃由射手決定,射手應當在最佳時機來執行。
郭家五問:什麼時間來執行是指揮部定還是射手定?
警方回答:這個時機由射手來定。至於歹徒先動刀,還是民警先開槍,只有射手清楚。
郭家六問:事後射手是否向你們(警方)彙報,警方是否向射手瞭解了當時情況,射手彙報時怎麼說的?
警方對此沒有回答。郭家七問:圍觀羣衆是否給歹徒造成心理壓力?
警方回答:圍觀羣衆確實對歹徒造成了心理壓力。
郭家八問:射手的手槍裏裝了幾發子彈?警方回答:應該是壓滿子彈的。
郭家九問:射手4槍是否連發?
警方負責人回答:當時我離射手較遠,我聽到的是連續開了4槍。
郭父說,在對話中警方說這次人質解救是失敗的。
郭家十問:解救失敗的原因是什麼?
警方沒有正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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