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九時三十分,“一二·二三”中石油川東北氣礦井噴特大安全事故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六名犯罪嫌疑人在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始接受審判。
記者今天八時三十分左右來到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剛建成不久的大樓,不少關心案件的民衆就已早早到來。
本次庭審對旁聽者及前來採訪的記者採取了嚴格的安保措施,進入法庭的旁聽者和採訪記者都接受了嚴格的安全檢查,手提包等一律不許帶入法庭內。
今天六名接受公審的犯罪嫌疑人分別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石油鑽探公司原副經理、總工程師、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吳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二公司鑽井十二隊原隊長吳斌;原錄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鑽採工藝研究院定向井服務中心原工程師王建東;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二公司十二隊原技術員宋濤;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十二隊原副司鑽向一明。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重慶市開縣高橋鎮的川東北氣礦十六H井發生特大井噴事故,造成二百四十三人死亡,二千餘人中毒住院治療,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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