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時30分,“12·23”中石油川東北氣礦井噴特大安全事故中,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六名犯罪嫌疑人在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始接受審判。
據中央電視臺報道,6名被告人每人聘請了兩位辯護律師,法庭上共有12名辯護律師到庭。遇難者家屬、被告人家屬、當地羣衆、中石油職工代表和媒體記者等也到庭旁聽庭審。
六名被告人分別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石油鑽探公司原副經理、總工程師、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吳華;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二公司鑽井12隊原隊長吳斌;原錄井工肖先素;四川石油管理局鑽採工藝研究院定向井服務中心原工程師王建東;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二公司12隊原技術員宋濤;四川石油管理局川東鑽探公司鑽井12隊原副司鑽向一明。
預計庭審將持續約3至5天,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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