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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社會關注的陝西定邊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基層辦主任張子棟酒後駕車撞死人,欲拿18萬元私了一案,有了新的進展。13日上午,張子棟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定邊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12日晚,定邊縣委常委會決定,撤銷張子棟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兼基層辦主任的職務。13日早上,定邊縣公安局向縣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於允許對張子棟刑事拘留的報告。上午10時,定邊縣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緊急召開,會議通過了允許公安機關對張子棟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或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進入司法程序,並停止張子棟的縣人大代表職務。隨後,張子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定邊縣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該案披露後,定邊縣委十分重視,先後兩次召開常委會議研究處理事宜,並迅速成立了調查組對整個事件進行了全面的調查覈實。經過對事故現場、死者家屬、目擊證人、當事人及交警辦案人員的走訪調查,覈實了交通肇事案發經過。並對傷者的救治情況、張子棟與死者家屬協商經濟補償的有關情況、交警接警、出警及對事故現場勘察取證情況進行了深入的調查,認定張子棟確係酒後駕車,佔道行駛,造成了這起重大交通事故,應負主要責任,已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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