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新的消保條例明確了法律責任。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存在缺陷而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發生,或者沒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報告,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10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將會承擔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經營者給未成年人造成損害的,將被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經營者應當退還貨款或服務費用而拒不退還的,將被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經營者應停止使用合同格式條款而拒不停止使用的,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
提供虛假婚介信息等欺詐消費者的,處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經營者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當同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行政罰款時,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民事賠償和行政罰款的,應當先行支付民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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