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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老人在法庭自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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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江西省進賢縣一位七旬老人在法庭裏實施了自殺性爆炸,老人當場死亡,這一悲劇也被人們稱爲“贍養第一爆”。老人爲什麼要自殺,自殺地點爲什麼會選擇法院?事發後,記者來到事發地——江西省進賢縣文港鎮,對該案進行了詳細調查,試圖揭開老人的“自殺之謎”。 |
7月12日,江西省進賢縣一位七旬老人在法庭裏實施了自殺性爆炸,老人當場死亡,這一悲劇也被人們稱爲“贍養第一爆”。老人爲什麼要自殺,自殺地點爲什麼會選擇法院?事發後,本報記者來到事發地——江西省進賢縣文港鎮,對該案進行了詳細調查,試圖揭開老人的“自殺之謎”。
七旬老人法庭自爆
事發當天爲晏忠民調解的文港法庭副庭長桂詩興給法院彙報的情況是:12日上午8點多,晏忠民在兩個村民的陪同下坐了一輛三輪車來到法庭,他在對老人作了10多分鐘的思想工作後,又到樓上接待了另外兩名來訪者。過了10多分鐘,一聲巨大的爆炸聲在樓下響起,接着一股濃煙充滿了整個樓。他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由於煙太大,無法向樓下逃生,於是衝向二樓走廊的一角,心想如果樓塌了就可以往下跳。桂萬萬沒有想到這是晏忠民在法庭引爆炸藥自殺引起的。
事發後最先趕到現場的《江西商報》記者袁徵向本報記者描述了他當時看到的情形。“8點40分左右爆炸發生後,報社的電話都被打爆了,全是報料的。我們趕到的時候接近10點了。去時死者屍體還未擡出,但現場已有大量公安人員守候在該法庭外維持秩序,現場已經拉起了黃色警戒線,法庭已是“鐵將軍”把門,只有少量公安勘查工作人員才能進出。由於圍觀人員太多,我們被公安人員擋在門外,於是我們爬上了旁邊一戶居民的樓房。在樓房上可以看到法庭大院已是一片狼藉,地面上散落着大量被炸飛的物件,有木製的門窗、破碎的玻璃片,連法庭兩個車庫鐵製卷閘門也被強大的衝擊力掀開,衝到了街對面居民家的牆體上。而且通過相機長鏡頭的看,甚至還能看到死者被炸飛的肢體散落在院內各處地面上。公安人員在現場拍照取證後,將死者的殘肢撿拾後裝進了一個蛇皮袋。到了12時06分,工作人員用被褥掩蓋住死者遺體後,將其運出法庭大門。”
事發後的當天下午2點半,進賢縣有關部門召開新聞發佈會。將該事件被定性爲自殺性爆炸事件。
公開說法爆炸源於贍養糾紛?
7月14日,江西省進賢縣文港鎮。這裏是宋代著名文學家晏殊的故里,素有“中國筆都”之美稱。文港法庭位於小鎮的東南角上的文明路,是一座4層樓的平房。法庭鐵門緊鎖,院子裏一被清理乾淨,顯得十分冷清,在大門口,堆了一堆破碎的木板和玻璃渣,這些都是那天爆炸留下的。據瞭解,12日爆炸發生後,法庭所有的工作人員都休息了。
實施此次自殺的是該鎮晏殊村76歲的老人晏忠民。據12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的說法,這是一起贍養糾紛,當時文港法庭考慮晏忠民生活困難,以法律援助的形式義務爲其調解,並達成初步的調解協議:其子女負擔每月300元生活費,另給他每年兩三千元的零用錢。但是,由於晏的兒子遠在雲南經商,未能及時趕回履行承諾,因而引發了上述爆炸事件。
但該說法卻仍然存在許多疑問:兒子未及時履行承諾就自殺,這於情理不符。爲了調查事情真相,記者首先找到了進賢縣人民法院政治處,希望能聯繫上當天爲晏忠民調解的文港法庭副庭長桂詩興。但多次聯繫,桂詩興的手機都無法接通。據瞭解,事發後,桂詩興就再沒有上班了,也不知道其去向。法院政治處副主任李雲根告訴記者:“發生了這麼大的事情,誰都可以理解。”
在進賢縣公安局政治處,記者沒有得到更多的信息,該處一位姓吳的主任告訴記者:案件還在偵破之中,有些情況還不方便透露。
起訴內幕老人只想讓兒回家
晏忠民老人心中到底埋藏着什麼?記者在進賢縣法律援助中心找到了當時爲晏忠民提供法律援助的一位法律工作者。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對晏忠民的行爲也頗感震驚。在交談中,他爲記者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晏忠民可能是因爲孤獨才選擇了這條路。
他告訴記者,今年5月,晏忠民找到他,說想告自己的兒子。“我開始還以爲他兒子沒有給他贍養費,覺得這個事情很簡單,向法院起訴就行,最後才瞭解,他起訴並不是想要兒子的錢,而是希望兒子回來看他,實際上也是他想看看兒子孫子。我就告訴他,法律沒有強制要求子女必須和父母住在一起,也沒有強制要求兒女必須每月回來看望父母。如果起訴法院肯定要駁回。他當時很失望。6月份,他又來了,說兒子如果不回來,他就增加贍養費,於是我就幫他寫了訴狀。”
在此後的兩個月裏,老人四次來到文港法庭。其中一次達成初步的調解,兒子每個月交300元的贍養費,兩個女兒輪流每人照顧半個月。但是老人對此並不滿意,此後又向兒子提出要6萬元的治療費用,每個月還要增加到600元的請人護理費用。
但是老人的起訴根本沒有“要”回兒子,每次調解時,兒子都沒有到場,都是通過法官轉述。
護理員講訴孤獨讓他走向絕路
晏忠民到底是怎樣一個人呢?他爲什麼要通過起訴要兒子回家?昨日記者來到了文港鎮晏殊村,這裏就是宋代著名文學家晏殊的故里,離縣城有30多公里路程,以生產毛筆而名揚天下。
老人生活:每天在家看電視
記者首先找到了村委書記晏國仁。晏國仁告訴記者,晏忠民有兩女一子,兩個女兒50多歲,家離父親家也有10多裏的距離。而其兒子晏西金帶着一家6口在昆明做文具生意,因爲和老人關係搞不好,已經將近3年沒回家。
晏國仁透露,晏忠民的火爆脾氣在村裏是出了名的,女兒嫁出去後,留在家中照顧他的是其兒媳。兩年前,脾氣怪異的晏忠民用秤砣將兒媳打跑了。兒媳走後,晏的兒子就每月給晏忠民寄生活費,還給父親請了一個保姆。
在村裏,村民們對晏忠民的評價是:脾氣暴躁,蠻橫不講理,幾乎沒人喜歡和他交往。“我們一般不會主動和他打招呼,他也不跟大家來往,每天他一個人蹲在家裏看電視。他脾氣暴躁,誰也惹不起他。”一位村民告訴記者,“他還是很可憐的,大家不理他,他一個人就肯定很孤獨。那樣的日子誰也受不了。”
起牀後就看全家照片
護理晏忠民的吳園剛肯定地告訴記者,晏忠民是因爲孤獨想不通走上人死亡之路的。他說,晏忠民自從兒子孫子不回家後,脾氣就變得更暴躁,只要話不對勁,有時連他都打。由於和村裏人關係不好,晏忠民幾乎每天都待在家裏,除開看電視就是睡覺。他還經常抱怨養兒子沒用,曾多次說,他要炸死兒子和媳婦。
吳園剛告訴記者一個細節,在每天早晨起牀後,晏忠民總會在堂屋裏的牆邊站一會兒,牆上貼着他的妻子、母親、兒子、兩個女兒和三個孫子的照片。他還告訴記者,出事那天早晨,他陪晏忠民去法庭時,晏忠民並不反常。
據瞭解,晏忠民在實施爆炸之前,先以買包子的名義支走了同他去的吳園剛,隨後又趕走了在門口買西瓜的一位農婦。吳園剛對此深有感觸:“實際上他並無害人之心,也許是感到絕望了。”
但曾對晏忠民老人家庭問題作過多次調解的晏國仁認爲,這可能也與晏忠民認爲法庭調解不力,導致不滿有關。但晏西金認爲,自己根本沒有能力付出這麼多的錢。因此在法庭也一直沒有達成調解。
孤獨讓七旬老人法庭自爆
因爲孤獨
7旬老人脾氣暴躁,每天一個人呆在家裏,除了看電視就是睡覺。
因爲孤獨
老人怒訴獨子,提出6萬元的治療費,但他真正的目的是讓兒子回來看他,見見自己的兒子孫子。
因爲孤獨
老人選擇在法庭引爆自己,以極端的方式痛訴對親情的絕望。
懺悔
兒子回家“換回父親什麼都可放棄”
在離寫有“晏殊故里”的晏村祠堂只有幾十米遠就是晏忠民的家,門口仍擺放着花圈。和周邊的漂亮小樓房相比,他家顯得特別寒磣。破舊的瓦房屋頂“亮了天”。村民們說,這房子大約有100多年曆史了。
記者找到了晏忠民惟一的兒子晏西金。他是12日上午接到父親爆炸去世的噩耗後於13日趕回家的。和他一同回家的還有妻子和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在靈堂裏,晏西金撫摸着父親的遺像,對父親的死感到非常愧疚,他哽咽着說:“我這一兩天晚上都在流淚,他爲什麼會走這條路,爲什麼會這樣呢?”
晏西金說,自小父親的脾氣就暴躁,說得不對,拳頭就會落下來。他從1999年就到雲南做毛筆生意去了,中間只回來過一次。他也曾經請過老人到昆明去住,但是由於搞不好關係,他就回來了。後來他就每月給父親300元錢用着生活費,同時他還叫父親在村裏請了保姆照料他。
晏西金說,按照道理,父親是不缺錢的,案發後,警察還從父親的枕頭下搜出了2000多元現金。晏西金還說,父親曾經多次打電話叫他們和孫子搬回老家住,“但我拒絕了,我說我要養家餬口,現在想來,如果父親要這樣,我回來即使天天陪着父親我也願意,畢竟他是我的父親呀!”在聽到父親去世的噩耗後,晏西金馬不停蹄地趕了回來,“我叫我們老婆孩子都回來看看老人最後一眼,可惜晚了,看到父親被炸支零破碎,我心中就像刀在絞。現在我也在分析,也許是父親太孤獨了,需要親情吧,我們沒有想到這一點,以爲老人不缺吃少穿就行了。如果父親現在還在的話,我什麼都可以放棄。”
據記者瞭解,晏忠民32歲時妻子就去世了,到去世時一直單身。
新聞數字
60歲所謂“空巢老人”是指年齡在60歲以上、身邊無子女共同生活的老人。
2340萬統計資料表明,目前全國有2340萬名“空巢老人”需要照料,只有10.39%的子女能注意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記者手記老人更需要精神贍養
一位76歲的孤獨老人以一種極端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暮年。在引爆自己前,他支開了身邊的所有人。
上訴,不過是他“逼”兒子回家的一種近乎絕望的方式;自爆,也許代表着垂暮老人對親情的絕望。
老人走了,兒子孫子媳婦全回來了。他的兒子在靈堂裏淚流滿面,問死去的老父爲何會走這條路。“也許是父親太孤獨了,我們以爲老人不缺吃少穿就行了。如果父親現在還在的話,我什麼都可以放棄。”“如果父親要這樣,我回來即使天天陪着父親我也願意,畢竟他是我的父親呀!”相信老人聽到這樣的懺悔,也該含笑九泉了。他也許會想:不管怎樣,他們畢竟還是回來了……
在擺放老人骨灰盒的地方,仍然掛着那張充滿溫馨的全家福,這是他天天駐足期盼的地方。在老人的枕頭下,還放着2000元現金。
其實,老人真正需要的並不是———錢———可惜作爲兒女,我們往往錯誤地以爲,給了老人物質的豐裕,就能完全彌補他們精神的孤獨。
在我採訪結束離開村莊時,忽然想起了那首唱紅大江南北的歌曲———《常回家看看》。作爲父母,他們最需要的也許只是兒女的一聲問候、一次看望。作爲兒女,我們有太多的“客觀”,但任何客觀都不應該成爲我們不回家的理由。沒有親情,就算站在世界的頂端———又怎樣?
新聞鏈接把“空巢老人”精神贍養義務社會化
在社會老齡化程度加劇和家庭規模日趨小型化的同時,有關老年人生存狀況的報道頻頻見於報端,其中,空巢老人的“精神贍養”問題尤爲受到關注。法律專家對此認爲:精神贍養的立法強制不具有可行性,建議把精神贍養轉化成經濟問題,使精神贍養義務社會化。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有明確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據湖南天地人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宇君介紹,在法理上,“贍養”的理念包含了經濟贍養和精神贍養兩個方面,但立法對於精神贍養義務在實際中的操作難以界定。“譬如,法律上不能規定子女一個月去探視幾次老人。”周宇君說,這樣對於不履行精神贍養義務的立法強制也就不具有可行性。
長沙老齡委的工作人員認爲,在實際生活中,贍養人履行精神贍養義務一般要具備三方面的條件:首先是要有時間,其次是具備精神贍養的意識,最後還要掌握精神贍養的良好方法。
在國外的婚姻家庭法中,把對老人的一部分精神贍養義務轉加給敬老院、社會福利院等社會機構。周宇君認爲,國外的文化是契約式的家庭關係,與國內還是有所差別,中國人更看重彼此的親情,子女的贍養是無可替代的,但我們可以通過一種合同把精神贍養轉化成經濟問題,由贍養人出資,社會來承辦,通過把精神贍養社會化來解決這一問題,更具有可操作性。(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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