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利辛縣公安局近日在該縣張村鎮小李集一舉摧毀了以李國強、王洪飛等人爲首的特大賭博犯罪集團案,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40餘人,查獲涉案人員100多人、涉案資金2000餘萬元。
這個賭博集團組織主要有三個:一是以李國強、阿龍、泰康爲首的賭博集團;二是以蔣子忠、王洪飛爲首的賭博集團;三是以張濤、張民強爲首的賭博集團,共涉案人員近200人。三個集團之間相互勾結,組織嚴密,主要以開設賭場贏利爲目的,大肆豪賭斂財,手段多樣,賭場內有專門給賭徒放高利貸的,有看護賭場的,有後勤服務的,有專車接送賭徒的,有專司站崗放哨的明崗暗哨,還有專門負責抽頭的。犯罪集團包租賓館、飯店,免費提供食宿,這三個組織中的部分成員有時相互交叉參與賭博。
爲逃避公安機關打擊,聚賭集團每次都將賭場選擇在河南、安徽的接合部偏僻的村莊,賭場租來專車拉賭徒,經多次迂迴進入賭場,參賭人員一般不知具體位置,只知大致方向。賭博時間均在夜間,以賭場爲中心向外五公里均設崗哨,總體設三道崗哨,主要進出路口不但設明崗而且還設有暗哨。參賭人員的車輛不準進入賭場周圍,一律停在距離賭場較遠的集鎮或賓館內,犯罪集團派專車負責接送,專用車輛在拐彎處以開亮車內燈光爲安全信號讓崗哨識別後,方可進入賭場指定的停車地點。賭博方式一般是推牌九,賭注以200元起步,上不封頂,多則一次可以下注10萬餘元。賭頭每局按5%抽頭,莊家結鍋按10%抽頭。
自2003年底開始,李國強、阿龍、泰康犯罪集團先後設賭40餘場;蔣子忠、王洪飛犯罪集團先後設賭30餘場;張濤、張民強犯罪集團先後設賭50餘場。這些犯罪集團除了自己設賭,其餘大多數時間也到別的賭場參賭,參賭人員每場大多在100人以上,每場賭資100萬元以上,多則達400餘萬元,抽頭的款數在10萬—20萬元之間,有時每場抽頭高達40萬元左右,涉案賭資總計2000餘萬元,放高利貸金額累計高達500餘萬元。
經查實,賭頭、賭棍一般一鍋推10萬—20萬元,最高一鍋推50餘萬元。有的賭頭、賭棍一夜輸贏40萬—50萬元,最高輸贏100餘萬元。其中,潘如奉、張濤、楊滿意等人在一個賭場分別輸贏一輛轎車,他們自己稱這樣的賭場“一天毀掉一個人,一次毀掉一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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