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根據讀者提供的線索,記者趕到長沙市嶽麓區桐梓坡路一帶搜尋暗訪。在一家名爲“鈺樽樓”的酒店附近,遠遠便看見停着一大溜轎車,兩名保安正指揮着一輛“奧迪”倒往泊車處。在酒店大門斜對面,停着一輛白色的大衆轎車,車身前面的掛牌處不見車牌,只有一塊寫着“歡迎光臨”和該酒店名稱的塑料牌。記者走近掀開塑料牌一看,牌號爲“湘A·386XX”的車牌露了出來。記者隨後與酒店的一名保安聊了起來。
記者:這輛車真奇怪,車牌怎麼變成這樣的?
保安:是我們給它做了一點“打扮”嘛,用“歡迎光臨”的牌子遮住車牌。
記者:爲什麼要遮住車牌呢,這個車牌不是挺好的嗎?
保安:這樣美觀嘛,顧客一看到“歡迎光臨”的牌子心裏也高興。
記者:那其他車輛怎麼不都掛上這樣的牌子?
保安:這輛車在酒店門口,客人一進門就看得到,其他車停得遠一點,沒必要每輛車上面都遮擋嘛,況且“歡迎光臨”的牌子我們也製作得不多。
記者:這輛車是你們酒店的還是客人的?
保安:當然是客人的。
記者:你們替車主將車牌遮住,他同意嗎?如果他不同意怎麼辦?
保安:我們遮住他的車牌對他沒什麼影響,他有什麼不同意的?當然,萬一他不同意,我們也不勉強,反正這裏的車多的是,我們選擇別的車輛也一樣。
該保安的說法在該酒店一樓門口的幾位迎賓小姐處得到了證實。一位迎賓小姐說,酒店將顧客的車牌遮起來是現在長沙最時興的一種做法,很多客人特別是使用公務車的顧客,很高興我們提供這樣的服務。酒店迎賓領班譚娜則認爲,用“歡迎光臨”的牌子遮住車牌,容易給客人留下熱情文明的印象,“可以說這也是酒店服務的一種創新吧”。
娛樂場所特製“蓋頭”矇住車牌
7月17日,星期六,入夜的麓山南路燈火通明。
在一處名爲“河西走廊”的娛樂場所,網吧、卡拉OK廳、洗浴中心等一字兒排開,藉着戶外廣告的霓虹燈光,記者看到洗浴中心前面的停車坪裏,6輛轎車首尾相連地停在一塊,其中一輛富康和一輛捷達的數字車牌“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是寫有“恭喜發財”字樣的紅色牌子。記者向洗浴中心的一工作人員詢問,這名服務員猶豫了一下說,“恭喜發財”的紅牌子是客人自己製作的,洗浴中心沒有遮擋過顧客的車牌。在洗浴中心附近做燒烤生意的羅先生告訴記者,來“八角灣休閒港”的車輛中,總有幾輛是遮住車牌的,它們經常在晚上八九點以後陸續駛入。
全城搜索遮擋車牌十分普遍
通過調查,記者發現長沙市東塘一帶、芙蓉南路及火車站周圍一些酒店和娛樂場所遮擋車牌的現象很普遍。在一家海鮮酒店門口,有輛轎車車牌被一張大報紙遮住,酒店服務員稱,這是應顧客要求臨時找報紙遮上去的,“車主好像是一家國有企業的老總,常來此吃夜宵”。在××美食城門前,擺小攤的王老伯說,週末來此吃喝的人較多,有時會出現遮擋車牌“扎堆兒”的現象。
經營店主保護隱私取悅顧客
記者又採訪了商家,瞭解到這些被遮擋的車牌有相當一部分是商家作爲“優質服務”主動提供給消費者的。當被問及遮擋車牌的目的時,有店主稱“是爲了遮陽”,有店主稱車號牌被擋一般都是應車主或司機的要求,顧客有了這種需求,酒店纔有這種服務。一些酒店稱純粹是爲了取悅顧客,讓顧客感受到熱情接待的氛圍,一些娛樂場所的經營者則明確表示遮擋車牌是出於兩方面的考慮:既保護了消費者的隱私,又照顧了消費者喜歡張揚的被服務心理。
市民觀點助長公車私用歪風
而部分市民則指出,遮擋車牌主要是爲了免除公車私用者的後顧之憂。在火車站玉樓東酒店旁開店的彭先生說:“現在政府狠剎公款吃喝風決心很大,對公車私用的行爲查得緊,有時甚至不惜用偷拍方式對相關人員進行監督,這使得公車私用者的行爲有所收斂,在一些公共場所不敢輕易露臉。而商家正是瞅準了這部分人的心理,使出遮擋車牌的招數,爲開公車滿城玩的顧客減輕壓力。”
在長沙市某保險公司工作的楊先生說,坐着公車去高消費場所本身就是不光彩的事情,“然而個別商家還專門爲公車消費者提供方便,把車牌擋起來,這種事情助長了損公肥私的習氣。”
交管部門嚴厲查處遮牌行爲
針對部分商家採取遮擋車牌招攬顧客的現象,長沙市交警支隊有關人士日前表示,交警部門以前很少接到這方面的投訴和情況反映,如果這些情況經過查實,交警部門會依法責令其改正,並處以罰款,絕不手軟。
據被採訪的交警介紹,機動車號牌是車輛的“身份證”,車主、司機有義務保持它的公開性。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5月1日正式開始施行。該法明文規定,機動車號牌必須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將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專家分析立體監管公車私用
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樑爲稱,以前遮擋車牌多見於婚慶嫁娶,被“徵用”的公務車會被套上“百年好合”、“永結同心”的慶賀牌,似乎顯得“天經地義”:辦喜事嘛,好歹要感染點“喜氣”。現在遮擋車牌成爲商家招攬顧客的手段,並有推廣之勢,說明其已慢慢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市場。顧客之所以有這種市場需要,除了有保護隱私的意識外,更重要的是一些公車私用者可藉此逃避監督和打擊。如今紀檢部門明確要求各級單位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制止奢侈浪費行爲的各項規定,進一步健全和規範關於公車管理使用的規章制度,嚴查濫用公車的行爲,而一些違規者想方設法“悄然”用車,於是遮擋車牌成爲其最有效最直接的採用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商家本着“顧客就是上帝”的服務宗旨,在車牌上做文章,似乎也是一種無奈之舉。
樑教授說,消除商家遮擋車牌的關鍵是剎住源頭,要對公車私用的行爲進行全方位的監督、約束,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裏規定的對當事車主處以警告罰款外,還可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向其單位和上級部門通報查處情況,並經常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只有建立良好的監督、約束機制,從源頭上努力,纔能有效遏止遮擋車牌現象的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