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蟲草“禁挖令”3年前就已出臺,然而,今年卻又有近10萬外來人員狂挖蟲草,直接破壞的草皮面積達25萬平方米。採挖過後,涵養黃河、長江和瀾滄江源頭的草原,斑駁陸離、千瘡百孔,草場退化再一次加速。
據新華社播發的“新華時評”報道說,今年3月,黃河源頭出現歷史上的首次斷流,青海省一些地方政府
在媒體上廣發“禁挖令”,嚴禁外地人員入境挖掘蟲草,以保護三江源的生態環境。然而,由於各地政府在落實“禁挖”工作中採取了不同的態度,因而其效果也截然不同:有的縣完全禁挖蟲草,並組織公安民警和民兵清山,“禁挖”工作效果良好;而有的縣則採取了向採挖蟲草者發放許可證的辦法,對採挖人員收取一定草原補償費、管理費後,發放採集證放行。
交錢就能“挖”,是造成“禁挖令”失效的主要原因。一些地方管理者收錢了事,自然是多多益善,忽視了應有的監管和合理的人員數量控制,造成了一些地方採挖人員雲集,而生態保護無人問津。
“禁挖令”年年失效,使政府形象受損,百姓悲觀失望,暴露出的是三江源地區一些基層政府的職能缺陷。一些基層政府沒有充分發揮它應有的職能,進行有效的管理,同時更缺乏一種警示懲戒機制和改進工作的督促機制,增加違規者的成本代價,使各級政府的管理者遠離破壞生態這根“高壓線”,使工作責任落實到位,避免出現工作僅僅停留在口頭和書面上的“耍花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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