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人民日報》報道,從中央紀委、監察部獲悉:今年秋季開學前,全國所有省份的公辦義務教育都將推行“一費制”,2004年高校收費標準將繼續保持穩定,不得設立新的項目。然而就在同一天的《齊魯晚報》報道,山東省教育廳宣佈該省普通高校的熱門專業學費上浮10%。此前的《長沙晚報》報道,在湘各高校熱門專業學費由學校在省定統一收費標準基礎上,可上浮不超過30%的幅度。說的是繼續保持穩定,怎麼又在借“熱門專業”漲價了。
教育與醫療、住房被列爲當下國內最貴的三項生活必需品。農民無法承受,城市居民也叫苦連天。一項調查顯示,僅有7.5%的被調查者能夠接受大學每年5000元以上的學雜費收費標準,多達71.6%的被調查者認爲現在的高等教育收費太貴。(據6月30日《信息時報》)人們頻頻發問,高校的學費難道非得那麼高嗎?確定學費的依據是什麼,大學的培養成本到底有多高?
從世界來看,學費佔家庭收入的比重大致是有個譜的。比如學費佔人均GDP的比一般在20%左右。2001年,美國大學平均學費是五千多美元,大約佔美國人均GDP的15%;中國的情況是,2001年中國的大學平均學費是3895元,所佔中國人均GDP已經超過了50%;農村更嚴重,2001年農村的人均純收入是2400元左右,學費佔這一數據的比重,已經超過了170%。2003年,中國人均GDP已經達到1000美元,相當於人民幣8700元左右,但5000元本科學費竟得花去一半還多,誰解其中謎?
再如大學培養成本,也是個謎。通常的說法是七八萬元,根據何在?從現在高校的會計制度看,似乎沒有成本覈算,七八萬元從何而來?學費究竟派什麼用途?是不是把買豪華小轎車、考察爲名旅遊爲實的錢,都打入了成本?我曾經請教過幾位校長,有的說就那樣,有的說不清楚,有的哼哼哈哈,總之是個謎。
還有難解的。一定的學費,總得跟一定的教學服務相匹配吧,然而實際上並不完全如此。比如原本上課應該三四十人一個班,現在弄出七八十人甚至更多;再如原本做實驗一兩個人一臺儀器,現在擴大到四五個人,諸如此類不是“偷工減料”、“缺斤少兩”嗎?談什麼保證質量?
《高等教育法》規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根據在校學生人均成本,規定高等學校經費開支標準和籌措的基本原則。”《教育法》第二十五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爲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高校收那麼多的學費,服務又不那麼與學費相稱,到底有沒有營利?營利的錢到底幹什麼去了?大學生想知道,他們的家庭想知道,資助貧寒學子的社會人士想知道。我們的政府難道不想知道嗎?
爲了解開這些謎,就必須舉行聽證會,讓包括學生和家長在內的社會各界的參與,通過對教育官員及校長的詢問和論證,明確學費標準制訂的原則和培養成本計算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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