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生非統招學生,學校只負責其授課事宜。”對於被刺身亡的北外女生家屬提出的保留起訴學校的權利,北外保衛處蔡處長前天做出如上回應。
7月9日案發後,被害人李春霞家屬8人先後來到北京處理善後事宜。家屬就遇到的一些困難向學校提出幾點要求,其中包括家屬在處理後事期間的食宿、人力和車輛、後事所需費用及相關費用的退還4個方面。
北外保衛處蔡處長稱:“7月12日,學校經過協商決定發給被害者家屬1.5萬元一次性幫助款,其他的事情家屬可以自行安排。”他表示,遇害人事發學校居民區內教職工的私人出租房院內,不屬於學校教學區。犯罪嫌疑人羅卡娜案發時並不是本校學生,她住在校內居民區內屬於個人行爲,學校並不清楚,因此學校對此事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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