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江蘇省南京市糧食局原局長陳聚華(副廳級)受賄一案在法院開庭審理,檢察機關指控陳聚華在擔任原江蘇省六合縣縣長、縣委書記及南京市糧食局局長期間,先後45次收受他人賄賂共計56萬餘元。
陳聚華現年55歲,檢察機關指控:1995年初至2003年10月,被告人陳聚華在擔任南京市六合縣縣長、縣委書記及南京市糧食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稅收返還、企業改制、工程承包、職務升遷、工作調動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45次非法收受六合縣財政局原局長徐少羣等21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56.2萬元及字畫兩幅。在法庭上,面對檢察機關的指控,陳聚華沒有提出任何異議。
報道說,陳聚華在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前,主動如實交代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案發後將贓款全部退繳。法庭將擇日對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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