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是我國國有企業的中堅和骨幹力量。截至2003年底,中央企業資產總額8.09萬億元。2003年,中央企業上繳稅金3563億元,佔全部國有企業的44.1%,實現利潤3000億元,佔全部國有企業的六成多。
進一步提高中央企業的核心競爭力,關係到中國國力的進一步增強。國資委主任李榮融不久前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指出,目前中央企業改革步伐加快,力度加大,但一些深層次體制性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這一改革必須要過五關。
儘快使股份制成爲公有制主要實現形式
問:當前爲什麼要加快中央企業股份制改革步伐?
答: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除極少數必須由國家獨資經營的企業外,要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使股份制成爲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相對於地方國有企業改革來講,中央企業改革滯後,步伐不夠快,力度不夠大。目前189家中央企業,集團一級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只有9家,其他企業都是單一投資主體,大多數是按企業法註冊的,實行的是總經理負責制。
問:股份制改革該從哪裏突破?
答:要以產權制度改革爲重點,通過規範上市、中外合資、互相參股等多種途徑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調整和優化產權結構。除軍工生產等極少數難以實現產權多元化的外,其他中央企業都要積極吸引戰略投資者,吸引外資、民營等各類資本,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具備條件的中央企業要加快重組上市步伐,集團一級能夠上市的應積極上市。積極鼓勵中央企業之間相互參股,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科技型中央企業股份制改革步子可以走得更快一些,今年我們在高新技術中央企業進行股權激勵試點。
問:改革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中央企業加快改革步伐要注意把握好三點:一是要做到規範改制。既要積極推進中央企業產權多元化,大力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又要保證國家對重要企業的控制。企業改制中要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二是要理順產權關係。要把企業改制與建立現代產權制度結合起來。三是要確保企業穩定。在重組改制和主輔分離、輔業改制特別是破產關閉中,要進一步落實穩定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和操作程序。
聯合重組之路要走好
問:推進中央企業聯合重組有什麼意義?
答:重組調整是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提高中央企業整體競爭力的重要措施。發展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企業集團是黨中央的一貫方針,要力爭形成30家~50家這樣的企業。由於重組勢頭很好,我國中央企業數目到今年年底將從189家減少到180家。
問:中央企業改革重組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我們要進一步明確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的方向和重點,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中央企業的聯合重組視野要寬,起點要高,立意要遠,要真正有利於做強做大,決不能爲了一味求大去搞聯合重組。
做好資源枯竭的礦山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的關閉破產工作,也是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的一項重要內容。我們考慮,從今年開始,再用4年左右時間,基本解決國有企業關閉破產問題。
必須健全經營業績考覈制度
問:今年是對中央企業實施業績考覈的第一年,社會各方面對此很關注,請介紹有關情況。
答:對中央企業負責人進行經營業績考覈,是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制度創新,對我們來說也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推進經營業績考覈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建立健全統計評價制度、企業負責人獎懲制度、幹部任期及考覈制度和財務監督制度等,各項制度相互銜接、相互配套、共同推進,才能真正把考覈工作做好。
與經營業績考覈相配套,今年要在中央企業普遍實行負責人年薪制。企業負責人分配製度改革是一項十分複雜敏感的工作,也是一項難度很大的工作。我們確定了穩健開局、分步推進的工作思路。起步階段主要是從企業負責人實際的薪酬水平出發,適當加大激勵的力度,先從操作相對簡單的年薪制起步,着重解決短期激勵問題,將薪酬與經營業績考覈掛鉤,加大考覈兌現的力度。下一步在取得一定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建立起與市場機制全面接軌的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
必須構建人才強企機制
問:如何充分認識加強中央企業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答:目前在中央企業中,具有碩士以上學歷人員只佔專業技術人員總數的2.1%,高級技師只佔工人隊伍的0.16%;與此同時,現有的人員還可以分流1/3──這兩個數字充分證明:一方面人浮於事、冗員過多的問題較爲突出;另一方面,急需的高層次人才吸引不進來,需要留住的人才留不住,部分經營管理人員和科技人才流失現象較爲嚴重。在這種形勢下,我們提出了人才強企戰略,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初步形成包括出資人代表、經營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5類人才隊伍,初步建立起符合企業特點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才培養、選用、評價和激勵約束機制。
問:在改革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辦法方面有什麼新舉措?
答:中央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制度改革,是建立和完善激勵制度的重點。目前中央企業負責人有2/3低於市場勞動力價位,1/3等於或高於市場勞動力價位,大部分負責人收入偏低。既存在激勵不足、也存在約束不夠的問題。今後要建立短期薪酬分配與中長期薪酬激勵有機結合,資本、技術、技能、管理等多種要素參與收入分配的新型薪酬激勵制度。
必須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
問:健全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是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制度保證,國資委將從哪些方面建設完善這個體系?
答:我們將用3年左右時間建立新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的基本框架。要規範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完善公司領導人員的聘任制度。
幾年來,監事會有關工作人員切實履行了監督職責,有效遏制了國有資產的流失,對侵害國有資產的行爲起到了威懾作用。目前,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調整爲由國資委派出,但監事會的地位沒有變,性質沒有變,重要性沒有變。
我們還將用3年左右時間完善大型國有企業的董事會制度。目前已經確定上海寶鋼集團公司等6家作爲試點。通過董事會試點,改革現有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辦法,逐步做到出資人決定董事會、監事會成員,董事會選聘高級經營管理者。同時建立一批能夠維護國有資產權益的出資人代表隊伍。董事會應下設提名、薪酬等專門委員會,其成員主要應由外部董事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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