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新聞網-四川日報報道,四川省政府領導成員已向全省廣大幹部羣衆作出六項廉政建設承諾。
四川省長張中偉日前主持召開四川省政府黨組擴大會議,學習中共中央關於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和省委常委會議精神,強調省政府領導成員(省長、副省長、祕書長)要帶頭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自覺接受監督。經研究,四川省政府領導成員作出以下承諾:
一、堅決拒收錢物。凡是給省政府領導成員送錢和有價證券、貴重物品的,一概拒收,拒絕不了的立即上交組織,記錄在案,並請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送錢送物的人。
二、堅決制止跑官賣官。凡是向省政府領導成員跑官要官的,堅決不給,還要嚴肅教育批評並告訴組織部門記錄在案,今後對這樣的幹部要注意觀察。
三、絕不允許以權謀私。大額資金分配及重大項目安排必須按規定、按程序決策和辦理,堅決杜絕講關係、徇私情,絕不允許利用權力和影響干預土地轉讓、工程招標、人事安排、產權交易。
四、管好配偶、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加強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絕不允許其打着領導的旗號辦私事、謀私利,違者要給予嚴肅處理。各地各部門對打着領導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名義辦事,或利用領導影響謀利的,要一概拒絕,並及時上報領導同志和省政府辦公廳。
五、嚴格依紀辦事、依法行政。省政府領導成員要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辦事程序。帶頭學習、執行《行政許可法》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決不越權,更不濫用權力,真正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建設法治政府。
六、認真落實反腐倡廉責任制。省政府領導成員要敢抓敢管,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加強作風整頓,尤其要嚴格執行執法隊伍“五項制度”和“十不準”,切實抓好分管範圍內的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真正做到廉潔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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