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正在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獲悉,從今年下半年起,審計署將依法加大審計公告的力度,逐步形成一項經常化的制度,力爭做到所有審計項目的審計情況,除涉及國家祕密和被審計單位商業祕密外,全部公開、公正、公平地對社會公告。
“今後的審計工作,要逐步做到‘以公告爲原則,以不公告爲例外’,把審計監督與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結合起來。”李金華審計長強調,如實揭露審計發現的問題是審計監督的基本職責之一,大力推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能夠促進政府行爲公開化,提升審計質量。審計公告主要包括:如實全面地向政府報告審計結果;按照政府的要求向人大報告審計工作情況;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增加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地方審計機關要逐步創造條件,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記者瞭解到,從下半年開始,審計機關將繼續把嚴肅查處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作爲重點;有針對性地選擇一些項目開展效益審計試點,揭露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同時,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工作中心,抓住影響羣衆切身利益和其他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從宏觀入手來確定審計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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