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今年以來,天津“房屋詐騙案”呈上升趨勢。記者在本市紅橋區法院瞭解到,往年受理較少的“房屋詐騙案”,在今年已佔到該院上半年受理所有詐騙案的近一半,而且犯罪分子的詐騙手段也呈現多樣化,其中宰熟人成了詐騙分子作案的重要手段。因此,提醒廣大購房者千萬不要輕信熟人,避免上當受騙,遭受重大的財產損失。
房屋需求旺盛詐騙案件增多
據紅橋區法院刑庭庭長陳永凌介紹,房屋詐騙案的增多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本市經濟的快速發展。一些低矮平房區相繼得到改造,從而使市民購房需求得到刺激。即使居住條件比較好的羣衆,由於收入得到增長,也產生了改善居住條件的慾望。市民的需求導致了房屋市場的異常活躍,因此本市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購房熱。一些不法分子趁市民購房心切之機,大肆行騙,嚴重侵害了廣大市民的利益。
詐騙手段呈多樣化低價、宰熟是黑招
據陳永凌介紹,詐騙犯罪是高智商犯罪,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多種多樣。從該院今年審理的房屋詐騙案看,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更是五花八門。
“低價銷售抵債房”是犯罪分子慣用的重要手段。例如,該院日前審理的一起詐騙案的被告人何某即是以“低價銷售抵債房”爲手段騙得購房者12萬元,使購房者血本無歸。最終何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年。還有的詐騙分子專門“宰熟人”。例如該院審理另一起房屋詐騙案的被告人張某就是“以能幫熟人購房”爲由,騙取三被害人近6萬元。最後,張某也得到了他應有的下場,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有的房屋信息經營者居然對同行下手。
例如,被告人錢某就是以“共同收購房屋”爲名,詐騙同行2萬元。錢某也因此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詐騙分子的手段雖然五花八門,但花言巧語,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是他們的共性所在。
防止被騙並不難不貪便宜勿輕信
房屋詐騙受害人一般都是普通百姓,一旦上當,受害的不僅僅是一個人,往往是一個家庭或一個羣體。陳永凌說,其實對於購房者來講,防止被騙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首先,市民在購買房屋時首先要選擇有資質有信譽的銷售單位,購買房屋時一定要簽訂有效合同,這樣一旦發生糾紛,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打白條,只能作爲法院給被告人定罪的依據,民事糾紛部分一般很難認定。同時,在購買房屋時不要急於求成,不要輕信熟人。
陳永凌說,瞭解相關購房知識,如房屋結構、價格和購房手續方面的知識對購房者來講是非常重要的,掌握了知識就很可能避免被騙。此外,房屋銷售部門行爲不規範也是造成房屋詐騙案件上升的重要原因。對此有關職能部門應加強指導和監督,避免百姓利益受損。總之,對於購房者來講,不貪圖便宜,依程序購房,不輕信他人是避免自己被騙的根本所在。
房屋詐騙案難取證保留證據很重要
據陳永凌介紹,法院在審理房屋詐騙案件時,經常會遇到取證難的問題。不少犯罪分子在作案時,不留蛛絲馬跡。因此,建議市民在購房時,最好有證明人在場。而且在沒履行正常手續時千萬不要交錢。因爲一旦將錢交給詐騙分子,就很難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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